各流動站、各在站博士後:
為加快我省博士後事業發展,培養高層次創新型人才,根據《山東省博士後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魯人發〔2007〕72號),現就做好2009年度省博士後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申請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可申請省博士後創新項目專項資金:
(一)經批準(取得全國統一編號)在我省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已辦結進站手續並通過開題答辯;
(二)品學兼優,具有紮實的專業基礎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過優異成績;
(三)選題範圍緊密結合山東的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重點,所研究課題(項目)具有較大的理論創新意義或較好的應用轉化前景,符合我省科技創新、技術攻關、重點建設項目和基礎性研究的重點發展方向;
(四)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加強合作,由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產學研結合的自主創新項目,以統招統分身份進站的博士和海外留學博士在站期間承擔的博士後創新項目予以優先資助。
獲得過省擇優資助或者創新資金的博士後不得進行次此申報。
二、資助等級及額度
省博士後創新項目專項資金分三個等級給予資助,一等每項資助8萬元,二等每項資助5萬元,三等每項資助2萬元。
三、申報程序
(一)申請博士後創新資金,本人下載填寫附件中《山東省博士後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和《山東省博士後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資助項目簡介》一式5份,用A4紙雙麵印製(請務必雙麵打印),左側兩訂,如附相關發表論文或獲獎證書等材料,附申請表後一起裝訂,並將電子版發至信箱:zgb@hdpu.edu.cn。
表格填寫注意事項:
1、 設站單位填寫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進站通知複印件由學校統一準備,本人不需準備;
2、表格可根據申請項目內容加以調整,但應保持原格式不變;
3、申報項目根據您目前從事的專業申報,可與您所在流動站的方向不一致;
4、設站單位意見由學校統一簽字、蓋章,不需所在流動站填寫。
(二)各申請人請於2009年11月16前將上述材料報送人事處,逾期不再受理。
四、專項資金的使用
博士後研究人員獲得的博士後創新項目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其使用和管理按《山東省博士後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1.山東省博士後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doc【點擊下載附件文件】
2.山東省博士後創新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資助項目簡介.doc【點擊下載附件文件】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人事處
200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