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選拔推薦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第六批拔尖人才和第二批優秀青年人才的通知
轉自:人事處主頁
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做好全區第六批拔尖人才和第二批優秀青年人才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青開組總字〔2010〕6號)的要求,現就我校選拔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遵紀守法,崇尚科學,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截至2010年6月30日,拔尖人才人選年齡在55周歲以下(即1954年7月1日後出生)、優秀青年人才人選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即1969年7月1日後出生),且在我校工作滿2年,其中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或工作業績突出的優秀人才可適當放寬。
(二)業務條件
近4年(2006年以來)在以下領域取得突出成績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作為被推薦對象:
1、科學研究、科技創新方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獲得國家部委、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前四位人員;獲得一項以上省廳(局)、青島市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前四位人員或青島開發區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前三位人員;獲得兩項以上省廳(局)、青島市科學技術獎三等獎前四位人員或區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前三位人員;
(2)獲得一項以上發明專利或三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並已轉化為生產成果,取得明顯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3)承擔市級以上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經相關科技部門鑒定、驗收或評估,證明已取得明顯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前三位完成人;或在工農業生產第一線開發新產品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能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在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方麵成績突出,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2、教育教學方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從事教育教學實踐工作,在教書育人方麵成績突出,獲得過市級及以上綜合榮譽或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榮譽稱號或獎勵的;
(2)在教育理論、教育方法上進行改革創新,取得良好效果且在同行中產生較大影響,參加的區級及以上教育科研課題已結題,並發表過與課題相關的研究成果;
(3)從事學校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現代化管理理論和經驗措施,所在學校特色明顯,管理水平達到區內同行業先進水平。
3、醫療衛生方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醫療技術精湛,醫德高尚,成績突出,有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能力,獲得省級及以上榮譽稱號或獎勵,在區內外享有較高聲譽的;
(2)參與市級及以上醫學重點科研課題研究,技術成果得到推廣並取得明顯經濟社會效益;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發表2篇以上學術論文的人員;
(3)長期工作在臨床一線,對所從事的學科建設有突出貢獻,專業理論淵博、臨床經驗豐富, 有獨特建樹,影響較大, 並被公認為學科帶頭人的臨床實用型人才;
(4)從事疾控、預防、保健、護理等工作,業績為區內同行所公認,在區內外享有較高知名度的醫務人員。
4、文化宣傳方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學術水平方麵,在國內外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至少3篇與專業相關的論文,或在國內公開刊物、報紙上發表新聞稿件並獲得市級及以上新聞獎獎勵的,或在國內正式出版機構出版學術專著,在該學術領域內享有較高知名度的;
(2)社會科學研究方麵,成果具有較大科學和實用價值,作為前三位人員獲得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或青島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的;
(3)文化藝術方麵,專業水平較高,在國家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省、市文藝創作“精品工程”,或者在市級及以上專業比賽、技能競賽等評選活動中獲獎的;
(4)成果應用轉化方麵,能將專業技術成果進行創新性應用,較大促進全區宣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5、留學歸國創新創業方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作為留學歸國創新人員,從事技術、管理創新工作,是企業核心技術或管理人員,掌握關鍵技術或擁有豐富管理經驗,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產品升級或管理效能明顯提升的;
(2)作為留學歸國創業人員,進行自主創業,是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企業在我區注冊成立1年以上,所生產產品已處於中試或產業化階段,具有較好產業發展潛力的。
6、其他方麵
在“藍色經濟”相關產業及其他行業領域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精通本行業務,學術和技術水平較高,成績較為突出,發展潛力較大的。
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管理期內的省級以上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管理期內的青島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山東省首席技師,管理期內的第五批區級拔尖人才,以及其他市級及以上專家稱號獲得者不再列入選拔範圍。
第一批區級優秀青年人才作為區級拔尖人才後備隊伍,可繼續參加第六批區級拔尖人才推薦選拔工作。
第四批區級拔尖人才截至2010月2月結束管理期,自動終止拔尖人才資格,如在近四年內取得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相關業績,可參加本次推薦選拔工作。
二、推薦選拔方式
推薦工作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實行自下而上、逐級選拔的方式進行。學校不接受個人申報。根據選拔條件,學校組織同行專家評議,廣泛聽取各方麵的意見,最後確定推薦人選。
三、推薦材料及時間要求
申報人在填報推薦材料時,不需要明確要申報拔尖人才或優秀青年人才,隻需按要求將推薦材料填寫完整。推薦材料主要包括:
(一)《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推薦人選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推薦人選彙總表》(附件2)各一式九份,附電子版。
(二)2006年以來取得符合區級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選拔條件的工作業績,需報送以下證明材料:
1、技術成果的獲獎證書、鑒定證書複印件,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級別、位次。成果推廣應用後取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及企業經營管理方麵人選,需提供相關財稅部門的證明;
2、學術成果的論文、專著封麵複印件或影印件,注明發表時間、刊物或出版機構名稱,屬中文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用“*”標識,屬SCI、EI、ISTP等國際索引收錄並被檢索的要提供相關證明;
3、承擔完成的各級科研課題、項目的計劃書或協議書的複印件;
4、能反映人選突出業績的圖文照片或報道,並配以注釋說明。
以上所需材料上述順序(配以目錄)用A4紙裝訂成冊,連同成果原件一並上報。
(三)推薦人選《個人業績小傳》(不超過1000字)一份,附電子版。要求分兩段,第一段內容為本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政治麵貌、籍貫、最高學曆和畢業時間、從事專業、工作單位及現任職務職稱,主要社會兼職情況等(不超過150字);第二段內容為本人近年來取得的突出專業成果、解決的主要問題和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用A4紙打印,格式統一設置為三號仿宋字體,行間距25磅。
各單位須於3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人事處師資辦公室,推薦人選超過1人的,須注明推薦順序。
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做好全區第六批拔尖人才和第二批優秀青年人才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青開組總字〔2010〕6號)的要求,現就我校選拔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遵紀守法,崇尚科學,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截至2010年6月30日,拔尖人才人選年齡在55周歲以下(即1954年7月1日後出生)、優秀青年人才人選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即1969年7月1日後出生),且在我校工作滿2年,其中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或工作業績突出的優秀人才可適當放寬。
(二)業務條件
近4年(2006年以來)在以下領域取得突出成績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作為被推薦對象:
1、科學研究、科技創新方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獲得國家部委、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前四位人員;獲得一項以上省廳(局)、青島市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前四位人員或青島開發區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前三位人員;獲得兩項以上省廳(局)、青島市科學技術獎三等獎前四位人員或區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前三位人員;
(2)獲得一項以上發明專利或三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並已轉化為生產成果,取得明顯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3)承擔市級以上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經相關科技部門鑒定、驗收或評估,證明已取得明顯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前三位完成人;或在工農業生產第一線開發新產品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能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在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方麵成績突出,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2、教育教學方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從事教育教學實踐工作,在教書育人方麵成績突出,獲得過市級及以上綜合榮譽或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榮譽稱號或獎勵的;
(2)在教育理論、教育方法上進行改革創新,取得良好效果且在同行中產生較大影響,參加的區級及以上教育科研課題已結題,並發表過與課題相關的研究成果;
(3)從事學校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現代化管理理論和經驗措施,所在學校特色明顯,管理水平達到區內同行業先進水平。
3、醫療衛生方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醫療技術精湛,醫德高尚,成績突出,有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能力,獲得省級及以上榮譽稱號或獎勵,在區內外享有較高聲譽的;
(2)參與市級及以上醫學重點科研課題研究,技術成果得到推廣並取得明顯經濟社會效益;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發表2篇以上學術論文的人員;
(3)長期工作在臨床一線,對所從事的學科建設有突出貢獻,專業理論淵博、臨床經驗豐富, 有獨特建樹,影響較大, 並被公認為學科帶頭人的臨床實用型人才;
(4)從事疾控、預防、保健、護理等工作,業績為區內同行所公認,在區內外享有較高知名度的醫務人員。
4、文化宣傳方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學術水平方麵,在國內外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至少3篇與專業相關的論文,或在國內公開刊物、報紙上發表新聞稿件並獲得市級及以上新聞獎獎勵的,或在國內正式出版機構出版學術專著,在該學術領域內享有較高知名度的;
(2)社會科學研究方麵,成果具有較大科學和實用價值,作為前三位人員獲得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或青島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的;
(3)文化藝術方麵,專業水平較高,在國家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省、市文藝創作“精品工程”,或者在市級及以上專業比賽、技能競賽等評選活動中獲獎的;
(4)成果應用轉化方麵,能將專業技術成果進行創新性應用,較大促進全區宣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5、留學歸國創新創業方麵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作為留學歸國創新人員,從事技術、管理創新工作,是企業核心技術或管理人員,掌握關鍵技術或擁有豐富管理經驗,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產品升級或管理效能明顯提升的;
(2)作為留學歸國創業人員,進行自主創業,是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企業在我區注冊成立1年以上,所生產產品已處於中試或產業化階段,具有較好產業發展潛力的。
6、其他方麵
在“藍色經濟”相關產業及其他行業領域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精通本行業務,學術和技術水平較高,成績較為突出,發展潛力較大的。
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管理期內的省級以上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管理期內的青島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山東省首席技師,管理期內的第五批區級拔尖人才,以及其他市級及以上專家稱號獲得者不再列入選拔範圍。
第一批區級優秀青年人才作為區級拔尖人才後備隊伍,可繼續參加第六批區級拔尖人才推薦選拔工作。
第四批區級拔尖人才截至2010月2月結束管理期,自動終止拔尖人才資格,如在近四年內取得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相關業績,可參加本次推薦選拔工作。
二、推薦選拔方式
推薦工作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實行自下而上、逐級選拔的方式進行。學校不接受個人申報。根據選拔條件,學校組織同行專家評議,廣泛聽取各方麵的意見,最後確定推薦人選。
三、推薦材料及時間要求
申報人在填報推薦材料時,不需要明確要申報拔尖人才或優秀青年人才,隻需按要求將推薦材料填寫完整。推薦材料主要包括:
(一)《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推薦人選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推薦人選彙總表》(附件2)各一式九份,附電子版。
(二)2006年以來取得符合區級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選拔條件的工作業績,需報送以下證明材料:
1、技術成果的獲獎證書、鑒定證書複印件,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級別、位次。成果推廣應用後取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及企業經營管理方麵人選,需提供相關財稅部門的證明;
2、學術成果的論文、專著封麵複印件或影印件,注明發表時間、刊物或出版機構名稱,屬中文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用“*”標識,屬SCI、EI、ISTP等國際索引收錄並被檢索的要提供相關證明;
3、承擔完成的各級科研課題、項目的計劃書或協議書的複印件;
4、能反映人選突出業績的圖文照片或報道,並配以注釋說明。
以上所需材料上述順序(配以目錄)用A4紙裝訂成冊,連同成果原件一並上報。
(三)推薦人選《個人業績小傳》(不超過1000字)一份,附電子版。要求分兩段,第一段內容為本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政治麵貌、籍貫、最高學曆和畢業時間、從事專業、工作單位及現任職務職稱,主要社會兼職情況等(不超過150字);第二段內容為本人近年來取得的突出專業成果、解決的主要問題和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用A4紙打印,格式統一設置為三號仿宋字體,行間距25磅。
各單位須於3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人事處師資辦公室,推薦人選超過1人的,須注明推薦順序。
人事處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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