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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17年泰山學者特聘專家計劃和青年專家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7-03-17 訪問次數:440

各學院(部):

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學者工程的意見》(魯辦發〔201436號)規定,現就做好我校2017年泰山學者特聘專家計劃和青年專家計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泰山學者特聘專家計劃申報

(一)申報範圍及數量

1.我校可申報9人,其中2014年以來從省外海外引進或擬引進人才不少於3人;擬全職引進人才可不受名額限製。

2.社會科學領域單獨申報,僅受理儒學文化、金融領域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哲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教育學、曆史學等一級學科領域申報。我校可申報6人,其中2014年以來從省外海外全職引進或擬全職引進人才不少於3人;擬全職引進人才可不受名額限製。

3.符合條件的國家萬人計劃專家申報,不受我校申報名額限製,入選後不重複享受省級人才資金支持。

4.管理期滿評估合格等次的泰山學者可以繼續申報;管理期內的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如需申報,須滿3年管理期且完成聘期內工作目標,報省委組織部驗收合格後可以申報,入選後不重複享受省級人才資金支持。

(二)申報人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精神。

2.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171日以後出生),優先推薦45歲左右的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中青年學者,優先推薦有海外科研工作經曆的學者。

3.在海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取得博士學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擔任相當於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4.學術造詣深,2012年以來,發表出版過一定數量的高水平學術論文、論著;作為前兩位完成人獲得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科學技術獎勵或海外重要獎項,或作為首位完成人獲得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社會成果獎勵。

5.具有較強的科研組織能力,能夠在一線從事科研、攻關等工作,2012年以來,主持過國家級科研項目、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或海外重大科研項目。

6.全職人選須是我校在崗在冊工作人員(外籍人才以用人單位在山東省內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依據),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每年在我校工作時間要達到9個月以上。省外海外兼職人選每年在我校工作時間要達到2個月以上,須具有國際或國內領先的學術科研水平,與我校合作密切,有明確的合作項目,目標任務明確,能夠填補我省重要學科、領域空白。省內人選不實行兼職選聘。

不符合上述第4條規定的條件,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報:

1)全球TOP200高校(參照英國泰晤士報副刊2014年度至2016年度評審結果)具有副教授或相當職務以上的高層次人才;

22012年以來,作為前兩位作者(含通訊作者)在《自然》、《科學》或相當學術層次的刊物發表論文,並有較高的引用率。

如破格類型為以上第(2)條,則除《自然》、《科學》主刊外,其他刊物均須至少3位長江學者、傑青或國家科技獎勵首位獲得者出具建議破格申報的推薦函。

二、泰山學者青年專家計劃申報

(一)申報範圍及數量

1.本次隻受理社會科學領域申報,儒學文化、金融領域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哲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教育學、曆史學等一級學科領域的人才可以申報。我校可申報6人,其中2014年以來從省外海外全職引進或擬全職引進人才不少於3人;擬全職引進人才可不受名額限製。

2.符合條件的國家萬人計劃專家申報,不受單位申報名額限製,入選後不重複享受省級人才資金支持。

3.管理期內的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如需申報,須滿3年管理期且完成聘期內工作目標,報省委組織部驗收合格後可以申報,入選後不重複享受省級人才資金支持。

(二)申報人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精神。

2.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71日以後出生),在海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取得博士學位,一般應具有海外研究工作經曆。

3.全職在我校工作或引進後全職來我校工作。

4.為所從事研究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有較強的學術研究和創新潛能,申報時首位承擔國家級社科項目或省部級社科重點項目,或參與國家級社科重點項目,或是院士、泰山學者等領銜的創新團隊成員。

不符合上述第4條規定的條件,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報:

1)全球TOP200高校博士應屆畢業生;

2)在全球TOP200高校或2014年至2016年全球自然指數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與科研院所從事博士後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學者;

3)獲得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的青年學者;

4)博士在讀期間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SCI一區(以中科院SCI分區為準)具有重要創新發現或引用率較高的論文等】的應屆畢業生;

5)在教學一線取得突出成果【如,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省部級教學成果一等獎獲得者,獲省部級以上教學名師稱號等】的急需緊缺人才。

三、申報程序

1.申報人根據要求填寫《泰山學者工程計劃申報一覽表》(附件1),報所在單位;

2.所在單位組織專家對特聘專家計劃和青年專家計劃申報人選分別進行排序推薦,並於2017414日前將《泰山學者工程計劃申報一覽表》紙質版報送人事處師資辦公室(辦公樓1204房間),電子版發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3.學校組織專家對單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確定推薦人選;

4.學校確定的推薦人選於201755日前,通過省人才公共服務信息平台(http://www.rcsd.gov.cn)注冊、填報、提交信息。申報操作指南可從省人才公共服務信息平台下載。

四、其他事項

1.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申報信息填寫完整,真實有效。

2.對於破格申報人選,所在單位要審慎研究,在組織相關專家論證基礎上,提交破格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其他未盡事宜請參考計劃申報工作網站:http://www.rcsd.gov.cn/tsxzsb/

聯係人:張繼慶

聯係電話:86981882

附件:泰山學者工程申報一覽表.doc

人事處

201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