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接待】教職工因公出國(境)審批有關規定
根據學校因公出國(境)有關要求,加強我院職工考勤管理,方便大家辦理有關手續,現就我院教職工因公出國(境)工作審批流程公布如下:
1、根據學校規定,所有外出任務需前一年向學校提出申請計劃,並填報學校審批表。派出計劃(公示後)、出國審批及報銷事宜執行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因公臨時出國管理辦法[中石大東發(2014)11號]。
2、學院審批流程:教職工填寫學校因公出國申請表→由各係(室、中心)負責人簽字審批→至少提前一個月將出國申請表、邀請函及有關手續交國際事務辦公室→由國際事務辦公室交學院分管領導及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審批→辦理完畢後通知教師本人。
3、回國後15日內通知國際事務辦公室,並提交境外參加學術活動的簡單描述和相關照片,以便學院彙總及網站宣傳。
4、根據《學院學術交流活動資助辦法》(石工院發2013年12號)文件要求,如需申請學院資助,需填寫有關申請表,向國際事務辦公室提交出國申請表時一並提交,由國際事務辦公室報學院分管領導審批。
地 點:工科樓B335辦公室
電 話:86983058
聯係人:吳學東,18254298435
郵 箱:danielwu19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