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根據教育部《關於開展2017年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139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和要求,現就做好我校人選選拔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選條件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堅持科學精神,恪守職業道德,潛心一線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學術技術水平處於國內領先地位,具有創新思維,能夠引領原創性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的研究和關鍵領域攻關; 2.潛心基礎研究,揭示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能夠提供新知識、新原理、新方法,促進理論原始創新,對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3.具有承擔重大基礎研究課題、重點科研任務等經曆,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能有效組織並領導創新團隊攻克學術技術難關; 4.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良好的市場意識和國際視野,有效組織團隊開展技術含量高、關聯度大、支撐引領作用較強的產業創新項目,在推進產業關鍵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中做出積極貢獻,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推薦數量 根據《通知》規定,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薦1人。 三、選拔流程 1.各單位組織專家對申報人選進行排序推薦,於2017年4月12日前,將人選情況一覽表(見附件)紙質版1份(加蓋學院公章,不得含有涉密內容),報送人事處師資辦公室(辦公樓1204房間),電子版材料發送到zhangjiqing@upc.edu.cn。 3.學校組織專家對各單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確定推薦人選; 4.學校確定的推薦人選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加強對人選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對照選拔條件,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對於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本人入選資格,並暫停所在單位下一年度推薦資格。 聯係人:張繼慶 聯係電話:0532-86981882
附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申報一覽表.docx
人事處 2017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