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關科研單位:
為進一步團結引領廣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設世界科技強國進程中創新爭先,經中央批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協、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共同設立全國創新爭先獎,表彰獎勵在創新爭先行動中作出突出成績的科技工作者和集體。現就開展全國創新爭先獎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範圍和名額
(一)先進個人300名,獎勵一線在職、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科技工作者,頒發全國創新爭先獎狀,對其中30名做出重大貢獻的科技工作者頒發全國創新爭先獎章。
(二)先進集體10個,獎勵科技工作者團隊,頒發全國創新爭先獎牌。
二、評選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堅定,熱愛祖國,作風廉潔,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學風,恪守科學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團隊應於5年內在以下任一方麵取得突出成績:
1.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重大裝備和工程攻關方麵,麵向世界科技前沿、麵向經濟主戰場、麵向國家重大需求,解決重大科學問題,開辟新方向,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為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瓶頸製約或國家安全重大挑戰作出重大貢獻。
2.轉化創業方麵,推動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產品或服務,開發、應用、推廣科技成果,形成新標準、新產業、規模化應用示範等,經濟社會效益顯著。
3.科普及社會服務方麵,運用科學技術知識開展科普及社會服務活動,麵向社會公眾提供科技類社會化公共服務產品,社會影響大,貢獻突出。
上述工作應當主要在國內完成。
(三)獲獎科技工作者應為中國籍;團隊成員70%以上應為中國籍,其中團隊負責人必須為中國籍。
三、推薦名額
1、我校限報獎章候選人1名、獎狀候選人1名、獎牌候選團隊1個。
2、各單位限報獎章候選人1名、獎狀候選人1名、獎牌候選團隊1個。條件不具備的不必申報,學校將擇優向教育部科技司推薦。
四、推薦要求
由於時間緊迫,請各單位務必於4月21日上午11點前,將推薦書(格式見附件)電子版發至科技處成果科。不接收個人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五、推薦材料
(1)《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紙製板一式16份,其中原件4份,複印件12份;
(2)附件材料1套並裝訂成冊,其中候選人根據《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重要成果列表”欄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候選團隊提交“主要成績和貢獻”欄涉及內容相關證明材料;
(3)《全國創新爭先獎章人選征求意見表》一式4份
六、聯係方式
其它不明事宜請與科技處成果科聯係。
聯係方式:劉培勇86981831lpy1980@upc.edu.cn
附件:1.全國創新爭先獎推薦書(個人).docx
科技處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