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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醒國家自然基金已結題項目結餘經費支出進度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7-05-04 訪問次數:243

各院部、有關項目負責人: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項目結餘資金在2年內由依托單位統籌安排,專門用於基礎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後結餘資金仍有剩餘的,應當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目前我校國家基金已經結題項目結餘經費仍留在原經費本使用,預算控製額度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後續研究需要重新製定,請項目負責人按照財務規定合理合規支出。

2015年(含)以前結題國家自然基金項目的結餘經費應於201712月前執行完畢;2016年結題的應於201812月執行完畢。

請已結題項目負責人務必按以上進度和要求及時列支結餘經費。

科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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