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關科研單位:
2017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申報工作已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辦法和條件
(一)申報辦法
我校可以推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際科技合作獎候選項目。
申報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候選項目,需提供兩名以上具備資格的同行專家的獨立推薦意見。推薦專家包括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973、86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泰山學者攀登計劃入選者,省科學技術最高獎獲得者,近十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勵項目前三位完成人,二級教授、二級研究員以及近五年獲得省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項目首位完成人。
推薦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一等獎的項目還應至少提供一名依托我省企業單位建設的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中,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獨立推薦意見。
每位推薦專家每年隻能推薦一項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候選項目。
(二)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和人選除須符合《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和《2017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申報和推薦基本條件》(見附件1《2017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第103-104頁)規定的有關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必須已在山東省科技廳進行成果登記。
2、申報省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論著需在2015年4月30日前正式發表。推薦省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於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3、列入國家和省部級科技計劃(基金、專項)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或結題通過後方可申報。
4、2015年和2016年連續兩年通過形式審查進入評審程序但未獲獎的項目,2017年度不得以相同技術內容再次申報。
5、申報省科學技術獎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報一項,省科學技術一、二等獎前兩位獲獎人員再次申報省科學技術獎需間隔一年以上。
6、參評省科學技術獎以論文作為支撐材料的,完成人必須是論文作者。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不是項目完成人的,須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該論文參評省科學技術獎的知情同意函。
二、申報材料及報送要求
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材料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
1、電子版材料:通過省科學技術獎勵係統在線填寫和上傳。省科學技術獎勵係統可以從省科技廳網站政務大廳登錄,或者從http://123.232.113.51直接登錄。
2、紙質版材料:網上提交電子版推薦材料後,通過省科學技術獎勵係統下載打印,電子版推薦材料和紙質版推薦材料內容應完全一致。
三、時間要求
1、各單位請於5月16日12:00前將本單位推薦項目(人選)彙總表發至lpy1980@upc.edu.cn,科技處組織申報項目(人選)負責人進行申報培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各單位請於5月19日12:00前提交山東省科學技術獎申報材料初稿(含附件),初稿不用簽名和蓋章,學校預評審後擇優推薦,並發放推薦號。
3、5月31日至6月8日,項目所有完成單位同步公示。
4、網絡申報截止時間:6月5日24:00。
5、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6月7日12:00。紙質材料(主件和附件部分裝訂成冊,不用另加封麵)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
四、注意事項
1、請各單位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推薦本單位優秀科研成果和人選申報。
2、各申報項目在省科技獎勵管理係統“曆史論文專利查重”模塊中,自行查詢參評項目擬用論文、專利是否已在往年獲獎項目中使用,杜絕論文、專利等支撐材料重複使用。
五、其它不明事宜請與科技處成果管理科聯係。
聯係方式:劉培勇86981831lpy1980@upc.edu.cn
材料報送地址:辦公樓13樓1304房間。
附件:1、2017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docx
2、2017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人選)彙總表.docx
科技處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