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於開展第十一屆山東省青年科技獎推薦與評選工作的通知》(魯科協發〔2017〕16號)和《山東省青年科技獎條例》(見附件1)要求,現將我校第十一屆山東省青年科技獎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創新、求實、協作、奉獻”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貢獻; 2.在技術科學方麵取得重要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並有顯著應用成效; 3.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4.作為主要研究人員獲得國家或省(部)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等獎項。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性候選人不超過40周歲(1977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女性候選人不超過45周歲(1972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二、推薦渠道、推薦名額及獲獎人數 (一)我校可推薦候選人1名; (二)省科協所屬各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可推薦本學科領域候選人1名; (三)每位住魯院士可提名候選人1名。 本屆獲獎人數60名左右,往屆獲獎者不重複受獎。 三、推薦工作要求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拓寬選人渠道,嚴格評選條件,保證評選質量; (二)人選推薦要向長期在我省科研與生產第一線工作的傑出青年科技工作者傾斜,要注意推薦在非公有製經濟社會組織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薦人的科技成果應以在山東省內取得的為主,被推薦人應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 (四)候選人推薦材料是山東省青年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要重點突出候選人的創新性成就和貢獻。推薦材料要客觀、準確,非學術性報紙刊物的有關報道不作為證明材料,對於推薦材料填報不實的,實行一票否決,並對候選人信譽進行記錄; (五)候選人推薦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並出具所在單位關於非涉密的證明。 四、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請於2017年6月8日前,各二級單位排序推薦,將《推薦山東省青年科技獎候選人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2,參照附件3的填表說明填寫此表)紙質版一式1份報送人事處師資辦公室(辦公樓1204房間),電子版發送到郵箱xiangxy@upc.edu.cn。 經學校選拔推薦的候選人於6月26日前報送以下書麵推薦材料: 1.《第十一屆山東省青年科技獎推薦表》(見附件3)紙質材料一式10份(其中2份原件,8份複印件),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電子信箱xiangxy@upc.edu.cn。 2.有關證明材料一份(請提供複印件並裝訂成冊,所有材料不再退回),包括: (1)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及專著(論文限3篇、專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錄; (3)被他人引用的論文、專著證明材料; (4)技術鑒定證書及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5)技術應用證明材料; (6)獲得表彰獎勵證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人事處 2017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