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通知公告
關於推薦2017年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7-06-20 訪問次數:334

各單位及相關人員:

根據《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獎勵辦法》(魯教科發〔20161號),2017年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評獎工作已經啟動,為做好申報與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對申報者和完成單位的要求。

1.成果完成人應為駐魯高校的教師和科研人員。

2.成果完成人應是對推薦成果做出實質性貢獻的人員,完成單位應是完成人所在的單位,並按貢獻大小排序。

3.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單位推薦,第一完成單位須為駐魯高校。

4.由中外學者合作完成的成果,中國學者應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識產權權屬爭議,並由國外學術機構或人員提供書麵證明材料。

5.同一人同一年度隻能作為一個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參加評審。

(二)對推薦成果的要求。

1.科學技術類成果:

1)推薦成果須符合《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規定的推薦條件。

2)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成果應公開發表(出版)二年以上(即2015531日以前公開發表);技術研發、技術發明、技術推廣成果要求項目整體技術已正式應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17531日計算)。

2.人文社科類成果:

1)推薦成果須符合《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獎勵辦法》規定的推薦條件。

2)推薦成果須為201611日至20161231日間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編、譯除外)和鑒定的科研成果。

3)推薦論文必須在核心學術性期刊(不含增刊、專輯等)以上發表。

3.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單位與推薦單位不一致的,應由原署名單位出具知識產權轉授證明。

2)多卷本著作、係列論文原則上應整體申報。作為整體申報的成果,必須是與書名或論文題目具有內在聯係的係統研究成果。

3)科學技術類外文成果名稱須譯為中文,人文社科類外文成果應附中文翻譯稿,外文著作應附章節和主要內容中文翻譯稿。

4教學研究成果,書評,教材類、宣傳類、生活類、科普類、藝術作品類、文學創作類、資料彙編(含文集)類、綜述類、《手冊》與《指南》工具書類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推薦。

5)沒有《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第十五條和《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獎勵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不得推薦的情形。

6)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部署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意見》(魯發〔201522)精神,請各高校擇優推薦在我省貧困地區致貧原因、資源條件和脫貧需求以及脫貧對策等方麵取得的研究成果。

7)為貫徹《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中辦發〔20175)精神,鼓勵高校擇優推薦在研究闡發、傳承保護、創新發展、傳播交流等方麵所取得的優秀成果。

(三)實行限額推薦。各高校須按分配限額推薦;推薦成果須準確填寫推薦學科門類(見附件1)。請各高校堅持質量導向和精品意識,堅持政治標準與學術標準統一,把好學風關,嚴格按照規範程序,切實做推薦工作。

二、推薦程序

(一)高校初評。各高校要根據推薦條件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組織校內項目推薦和評審,學校初評結果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後,按推薦限額報送。

(二)網上推薦。本次評獎通過“山東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http://221.214.56.138191/)推薦,以下簡稱“工作平台”。在申報過程中如遇到操作問題,請聯係技術支持進行谘詢。聯係電話:053188391680,郵箱:sduservicems@sdu.edu.cn技術交流QQ群號:462847978

(三)網上審核。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門負責按照申報限額、條件及要求對本校推薦的項目進行網上審核,審核合格的項目方能上報。

三、報送要求

第一輪報送材料(供學校初評使用):

科學技術類成果:《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書(A表)》5份及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包括:①代表性論文專著(著作原件,論文複印件);②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專著;③檢索報告(項目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他人引用、JCR期刊分區檢索報告結論,自引的引用不得列入;原件1份);④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證書及其權利要求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的複印件等);⑤評價證明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的批準文件(推薦項目的鑒定意見、驗收報告,權威部門的檢測報告和證明,國家對相關行業有審批要求的批準文件等證明);⑥主要應用證明及效益證明(項目整體技術應用單位提供的證明,隻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應用證明及效益證明,由法人單位蓋章出具;原件1份);⑦知情同意報獎證明(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不是項目完成人的,須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該論文參評的知情同意函);⑧其他證明。

人文社科類成果:《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推薦書(A表)》5份及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論文複印件、研究報告及其采用證明複印件、成果檢索證明等。

各院部報送《2017年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彙總表(科學技術類)》(格式見附件2)、《2017年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彙總表(人文社科類)》(格式見附件3)紙質版1份(需院部蓋章),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以上所有材料報送時間截止到7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輪報送:

經過學校初評之後,推薦人需上報正式材料,步驟如下:

(一)網上申報

電子版材料通過“山東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http://221.214.56.138191/))推薦。科技處屆時將會向通過初評的老師分配登陸用戶名和密碼。請嚴格注意平台開放截止時間為2017713日,為了避免申報後期網絡擁堵嚴重,請我校推薦人員盡量在711日左右完成網上申報工作。經過科技處網上審核之後,再打印正式版本的申報材料。

(二)紙質材料

1.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門網上審核完成後,通過工作平台在線打印以下材料:

科學技術類成果:《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書(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書(B表)》及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同第一輪報送材料。

人文社科類成果:《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推薦書(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推薦書(B表)》及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同第一輪報送材料。

推薦書從網上平台用A4紙雙麵打印,連同附件材料一起左側裝訂成冊(不要加封麵)。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現個人及單位信息。紙質材料714日下午4:00之前報送至科技處,過期不予受理,如影響材料報送後果自負。

2.評獎結束後,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四、聯係方式

科學技術類成果,請聯係科技處成果科。

聯係人:劉培勇

電話:86981831

郵箱:lpy1980@upc.edu.cn

人文社科類成果,請聯係科技處文科辦。

聯係人:顧明華

電話:86983266

郵箱:gmh@upc.edu.cn

附件打包下載.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