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關單位:
2017年“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獎勵”推薦評選工作已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及專業要求
各單位限推薦“能源大獎”1名,“青年科技獎”1名,學校擇優推薦“能源大獎”、“科技青年獎”各1名。
申報人員應為從事石油勘探、開發、工程技術、管道儲運、裝備製造領域的科技或教育工作者。
二、推薦條件
(一)推薦能源大獎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長期從事石油科技與教育工作,在石油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石油科技發展中有卓越建樹,提出的理論和創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學價值,對石油工業的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2.在石油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中發揮重要作用,在科學技術實踐中取得創新成果,解決了石油工業發展中的重大技術難題,並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取得的成果和效益應得到石油科技與教育界的公認並有相應證明。
(二)推薦青年科技獎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熱愛石油科技與教育工作,在科研中有重大創新;在科技實踐中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2.取得的成果和效益應有相應證明。
3. 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三、推薦材料
“能源大獎”、“青年科技獎”報送推薦表和主要證明材料。推薦表一式5份,推薦表應將其主要技術成就和貢獻要點闡述和說明清楚;主要證明材料一式1份,主要包括獎勵證書複印件、專利證書複印件、重要著作或論文(著作的封麵或論文的首頁複印件及出處。不接受著作原件)、經濟效益證明及其他有關資料,與推薦表中列舉的成果(獎勵)對應。
推薦表與主要證明材料應單獨裝訂成冊,封麵應有申報人與申報單位信息。
四、推薦時間及有關注意事項
1.請各單位於2017年6月30日前先將1份書麵推薦材料(含附件)送交科技處成果管理科,待評審確認推薦人選後再按通知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2.電子版推薦表用電子郵件發至lpy1980@upc.edu.cn。
五、其他不明事宜請聯係成果管理科,聯係電話:86981831。
附件:
科技處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