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集中辦理2016年結題國家基金項目結餘經費結轉事宜的通知
各院部、有關項目負責人:
2016年依托我校承擔的91項國家基金項目已全部通過結題。根據國家基金委和我校關於項目經費管理的有關文件要求,已結題國家基金項目的結餘經費可以留在原經費本上繼續使用2年,2年後仍剩餘的經費將按原渠道退回國家基金委。根據工作安排,近期集中受理該批次項目結餘經費的結轉事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結轉流程:
為進一步推進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設,發揮科研管理係統在網上辦公、信息共享、檔案電子化管理等方麵的作用,基金項目結餘經費結轉工作將通過科研管理係統完成,具體流程請參見:http://kjc.upc.edu.cn/s/104/t/251/1c/91/info138385.htm。
二、時間安排
1、6月27日前,項目負責人上傳項目結題材料(基金項目隻需上傳“準予結題通知”,科技處將在工作日下班前集中完成在線結題審核,在線結題審核後才可辦理後續流程)。
2、6月28日前,項目負責人在線登記、打印結餘經費結轉申請並報送院部科研秘書,各院部簽章後統一報送科技處科研管理科。
三、有關說明
1、結題項目的結餘經費可以重新編製預算,經費預算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後續研究需要編製,不需要管理部門審批。
2、結餘經費中勞務費的預算額度不得超過項目勞務費結餘額度,其他科目不做限製。
3、“準予結題通知”掃描文件請聯係所在院部科研秘書索取。
4、結餘經費結轉申請審批後,項目負責人需持“項目經費本”、“結轉申請表”和“結餘經費預算表”盡快到財務處預算管理科(辦公樓209房間)辦理相關手續,並盡快支出結餘經費。
其他不明事宜,請聯係科技處科研管理科。
聯係電話:86981837
科技處財務處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