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7年度山東省國內和國(境)外發明專利資助資金的通知
各院部、有關科研單位:
根據《山東省知識產權(專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魯財教[2013]45號)和《山東省專利創造資助資金申報與撥付工作細則(試行)》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17年度山東省國內和國(境)外發明專利資助資金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項目及資助標準
1、國內發明專利授權:授權公告日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4000元。
2、取得國際檢索報告的PCT專利申請:依照PCT規則取得國際檢索報告日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PCT專利申請;每件資助1萬元。
3、國(境)外授權的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日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內的國(境)外授權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萬元。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屬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需提供發明專利授權證書複印件(2017年1-6月份授權的學校為第一專利權人的發明專利清單詳見附件1);
2、取得國際檢索的,需提交PCT國際檢索單位出具的檢索報告、《PCT國際申請號和國際申請日通知書》、PCT《關於繳納規定費用的通知書》以及《PCT國際檢索單位書麵意見》複印件;
3、對取得國(境)外授權的發明專利的資助,需提交國外授權發明專利證書複印件。
三、材料受理及報送
請符合資助條件的各專利發明人將相關材料的紙質版報送至各科技處成果科(行政樓1304),報送時間2017年8月16-17日,請各位老師務必按時申報。
其他不明事宜請與科技處成果管理科聯係。
聯係人:單寶來
聯係電話:86981831
附件1:2017年授權的學校為第一專利權人的發明專利(1-6月份).xlsx
科技處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