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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7年青島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申報購房安家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7-08-22 訪問次數:339

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於2017年青島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申報購房安家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現將我校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和條件

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學習,經辦理有關手續,來我校主要從事生產科研工作(自2008年12月18日以來),且在我市落戶或辦理《山東省居住證》,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9日)並與學校簽訂5年及以上合同的以下人員,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領青島市購房安家補貼。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2.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長江學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人選;“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級教學名師;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二等獎的前3位完成人;享譽國內外的經濟學家、大師級文化藝術名家和知名人士等。

3.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山東省“泰山學者”或相應層次人員;一級演職人員或在國內外享有較好聲譽的文化藝術名人;培養出在奧運會或世錦賽上奪得金牌的運動員的國家級教練員;獲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前2位完成人;獲中華技能大獎或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擁有獨立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來青進行合作研究或實施成果轉化的創新創業型人員。

二、購房安家補貼標準

符合以上條件人員分別給予100、50、30萬元補貼。

購房安家補貼一次性發放,每個家庭隻享受一次;夫妻雙方同屬引進優秀人才的,按一方全額、一方半額標準發放。引進的優秀人才如未能履行五年工作合同,且調離本市工作的,要根據實際服務年限按每年折扣20%的比例返還購房安家補貼。

三、申報材料

1.《購房安家補貼申請表》一式三份(見附件1),《青島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申請彙總表》一份(見附件2),以上材料同時報送電子版

2.引進人才工作滿一年考核情況及單位鑒定意見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學校與引進人才簽訂的五年及以上正式合同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引進人才的相關授予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5.戶口簿或《山東省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請各單位將以上材料於9月6日前報送人事處師資辦公室(辦公樓1204房間),電子版發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四、聯係方式

聯係人:張繼慶

聯係電話:0532-86981882/15376762587

【青島市人社局】關於2017年青島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申報購房安家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pdf

附件1.青島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申請表.doc

附件2.青島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評價認定申請彙總表.doc


人事處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