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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申報2017年度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7-09-11 訪問次數:237

各院部、有關科研單位:

為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充分發揮標準化在自主創新、產業競爭和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技術支持作用,鼓勵有關單位積極參與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化活動,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升核心競爭力,根據《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青政辦發[2017]13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和市財政局關於2018年預算工作有關要求,現就2017年度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條件

(一)申請資助獎勵的標準化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達到國際或國內同類標準先進水平的;

2.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並有利於促進我市科技成果產業化及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的;

3.標準中含有自主知識產權,有利於形成優勢產業和提升本市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競爭力的;

4.標準化項目的實施能給本市帶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二)項目已獲得本市級政府部門其他資助獎勵或補貼的,不再重複資助獎勵。

(三)項目完成時間,一般應在2016101日至2017930之間2017101日以後完成的項目,順延到2018年度執行。

二、申報材料

(一)申請標準製定、修訂項目資助獎勵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申請表(見附件2);

2.標準發布機構同意立項和批準發布的文件或證明等;

3.標準項目的特點及其先進性和創新性的證明或說明,其中標準中涉及專利的,須提供專利證明;

4.標準審查評審會議的意見;

5.專業機構出具的標準查新報告及標準文本;

6.標準實施給本市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及相關資料;

7.承擔標準項目發生的經費明細;

8.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文件;

9.未獲得本市政府部門其他資助獎勵或補貼的聲明;

10.其他相關資質等證明資料。

(二)申請其他標準化項目資助獎勵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申請表;

2.標準化項目確認文件或證書、證明等;

3.項目實施給本市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及相關資料;

4.項目未獲得本市政府部門其他資助獎勵或補貼的聲明;

5.其他相關資質等證明資料。

三、材料報送及時間節點

1、請符合2017年度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申報條件的各科研人員,按照通知要求及時提交書麵申報材料,並填寫電子版《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彙總表》(見附件3);

2、對於2017101日以後完成和2018年計劃參與標準化項目的單位,請填寫電子版《2017-2018年度標準化項目調查表》(見附件4);

3、請各單位科研人員將以上材料於2017925日前報送至各單位科研秘書處,由各單位科研秘書彙總後統一報送至科技處成果管理科,電子版請發送至shanbl@upc.edu.cn

其他不明事宜請與科技處成果管理科聯係。

聯係人:單寶來

聯係電話:86981831

附件1青政辦發[2017]13號關於印發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pdf

附件2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申請表.doc

附件3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彙總表.doc

附件42017-2018年度標準化項目調查表.xls

科技處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