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關科研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科技成果登記工作,及時、準確和完整地統計科技成果,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和推廣轉化服務平台,根據《國家科技成果登記辦法》(國科發計字[2000]542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山東省科技廳2017年度中期成果登記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記範圍
1、2017年1-9月期間成果;
2、擬申報2018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必須進行成果登記;
3、承擔各級、各類科技計劃,由省內科技管理部門主持或受上級科技管理部門委托組織驗收或結題的科技項目產生的科技成果必須登記;
4、鼓勵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進行登記。
二、登記時間
本通知發布日之後產生的科技成果,按以下時間要求進行登記:
1、通過科技評價的成果:通過了各級科技管理部門或其委托的科技中介機構組織的鑒定、驗收(結題)、行業準入、評估、評價的成果,應在取得相關證書或辦理完結題手續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登記。
2、取得知識產權的成果:取得授權專利證書、動植物品種權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等成果,應在取得相關證書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登記。
3、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應在實施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登記。
三、強化可轉化及重大科技成果信息登記
為強化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的綜合功能,完善科技成果轉化資源整合和共享機製,促進科技成果加速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全麵提升我省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省科技廳將在現有服務平台基礎上建立登記成果庫、科技計劃成果庫、成熟技術成果庫、可轉讓技術成果庫、已轉讓技術成果庫、獲科技獎勵成果庫、最新技術成果庫、重大科技成果庫。圍繞加快推進各類成果庫建設,特建立成果轉化信息專報製度:
1、對成熟度高、市場前景好,已經或擬采用作價入股、轉讓、許可、自行或與他人(單位)合作等方式,進行後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轉化或產業化活動的科技成果,應作為有轉化需求成果上報,填報《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轉化需求)》(附件1)。
2、對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技術上有重大創新突破,或有重大推廣應用價值,產業化前景及經濟效益顯著的科技成果,應作為重大科技成果推薦上報,填報《重大科技成果推薦表》(附件2)。
四、登記流程
成果完成單位(完成人)登陸國家科技成果網 (http://www.tech110.net/)下載安裝“國家科技成果登記係統(V9.0)”,並根據操作說明填報、導出《科技成果登記表》。國家科技成果登記係統的具體使用方法請詳見http://kjc.upc.edu.cn/s/104/t/251/05/82/info132482.htm。
五、成果登記提交材料
根據成果類型,需準確完整地提交下列材料:
1、《科技成果登記表》、《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轉化需求)》、《重大科技成果推薦表》紙質版各三份,《科技成果登記項目彙總表》(附件3)紙質版一份,登記軟件中導出的上報文件(CGSB***.ZIP壓縮文件)及上述表格的電子版。
2、相關材料複印件各一份。其中:(1)基礎理論成果:驗收或結題報告,學術論文(提供首頁)、學術專著(提供封麵和版權頁)、檢索報告等;(2)應用技術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或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如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評價證書、鑒定證書、驗收證書、行業準入證明、新產品證書、認定或審定證書、專利授權證書(含權利要求書首頁)、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標準(提供封麵及前言頁)等;(3)軟科學成果:軟科學計劃項目結題證書等。
六、登記成果運用
科技成果登記後,在應用方麵享有以下支持:
1、獲得推薦申報國家、省科學技術獎的基本資格;
2、對於財政科技經費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成果登記證書和驗收證書(或結題證書、結題報告)一同作為結題驗收必須具備的證明材料;
3、優先推薦申請省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等省內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4、優先獲得科技成果推介等其他相關轉化和技術轉移政策支持。
七、材料報送及聯係方式
各院部科研秘書請於2017年9月25日前將登記材料電子版及紙質版報送至科技處成果科。
聯係電話:86981831郵箱:kcg@upc.edu.cn
附件:科技成果登記附件材料
科技處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