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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第十五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與評選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7-09-26 訪問次數:292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於推薦第十五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的通知》(教人司〔2017〕360號)要求,學校決定開展第十五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

(一)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貢獻;

(2)在工程技術方麵取得重大的、創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貢獻,並有顯著應用成效;

(3)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性候選人不超過40周歲(1977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女性候選人不超過45周歲(1972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二)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選人

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選人從本屆中國青年科技獎獲獎者中產生,在符合中國青年科技獎評選條件的基礎上,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學精神和科學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稱榜樣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工程技術方麵、科技成果轉化中取得高水平、創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貢獻,所取得科技創新成果代表我國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領先水平;為所在學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國際同行中具有一定影響力;具有較強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協同創新能力。

3.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7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二、推薦名額

學校推薦名額不超過2名,其中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選人不超過1名,往屆獲獎者不重複推薦。

三、工作要求

(一)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原則,嚴格評選條件,保證評選質量。

(二)人選推薦要注重向長期工作在科研與生產第一線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傾斜。被推薦人的科技成果應以在國內作出的成果為主,被推薦人應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

(三)候選人推薦材料是中國青年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應簡明扼要,要重點突出候選人的創新性成就和貢獻。非學術性報紙刊物的有關報道不作為證明材料。

(四)各單位和候選人要自覺恪守科學道德和學術規範,推薦材料要客觀、準確、完整,對於推薦材料填報不實的,實行“一票否決”。

(五)候選人推薦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並由候選人所在單位出具推薦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審查證明。材料違反保密規定的,取消被推薦資格。

四、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請各單位務必於2017年9月28日前將《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樣表》(附件1)1份報送人事處1204房間,電子版發送至郵箱xiangxy@upc.edu.cn。若單位推薦人選超過1人的,請進行排序。

五、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一)電子材料報送要求

經學校選拔推薦的候選人請登錄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及評審管理係統http://qnkjj.cast.org.cn,並根據分配的注冊密碼進行注冊後,登陸後填報電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五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和有關附件材料。

請於2017年10月11日前上傳候選人電子材料。上傳成功後,不能更改。

(二)書麵材料報送要求

候選人電子材料上傳成功後,使用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及評審管理係統打印書麵材料,電子版材料與紙質材料須保持一致。請於10月12日上午10點前報送人事處1204房間。

書麵材料包括:

1.《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一式20份,其中2份原件,18份複印件(推薦表中的“推薦單位意見”欄請勿填寫,“聲明”欄須由被推薦人親筆簽名)。

2.有關附件材料一份(裝訂成冊)。包括:

(1)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及專著(論文限3篇、專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錄;

(3)被他人引用的論文、專著證明材料;

(4)技術鑒定證書及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5)技術應用證明材料;

(6)獲得表彰獎勵證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貢獻證明材料。

六、聯係方式

聯 係 人:相欣餘

聯係電話:86981806

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

2017年9月26日

件1: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樣表.doc

件2:中國青年科技獎條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