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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申報2017年度青島市國內和國外發明專利資助資金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7-12-29 訪問次數:385

各院部、有關科研單位:

根據《青島市財政局專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青財教〔201550號)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17年度青島市國內和國外發明專利資助資金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項目及資助標準

1、國內發明專利授權:授權公告日為201711日至1231日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5000元。

2、國內有效發明專利:申請日為201211日至1231日的有效發明專利;滿5年,給予1600元資助。

3、取得國際檢索報告的PCT專利申請:依照PCT規則取得國際檢索報告日在201711日至1231日的PCT專利申請;每件資助1萬元。

4、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日為201711日至1231日內的國外授權發明專利;

1)在美國、歐盟和日本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5萬元;

2)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3萬元。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屬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需提供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原件1份、複印件2(我校符合資助條件的國內授權發明專利詳見附件1

2、對有效發明專利的資助,由學校統一辦理《專利批量法律狀態證明》(我校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發明專利詳見附件2

3、取得國際檢索的PCT專利申請,需提交《青島市PCT專利申請資助資金申報表》(附件3)、《國際檢索報告》(210表)原件及複印件1份;

4、取得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需提交《青島市國外發明專利授權資助資金申報表》(附件4)、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對於共同申請(授權)的專利項目,申報人是多個共同專利申請(專利權)人且為青島地區企事業單位的,應委托或指定共同權利人之一辦理資助手續,需填寫委托書並加蓋公章(對於國內專利,請填寫附件5,國外專利請填寫附件6)。

三、材料受理及報送

請符合資助條件的各專利發明人將相關材料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各單位科研秘書處,由科研秘書彙總後於201818日前統一報送至科技處成果管理科。不接受個人單獨報送。

對於符合資助條件的授權國內發明專利,請各單位科研秘書務必嚴格按照附件1中的順序將授權發明專利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分別排序後報送,並在附件1最後一列“是否上交原件”處做好備注。

其他不明事宜請與科技處成果管理科聯係。

聯係人:單寶來

聯係電話:8698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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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處

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