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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作者: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8-03-04 訪問次數:439

為做好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請工作,在“關於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國科金發計〔2017116號)的基礎上,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於申請人和依托單位承諾

  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學術氛圍和健康良好的學術生態,維護科學基金評審工作的公正性,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以下簡稱信息係統)中,申請人在提交項目申請前、依托單位在審核項目申請前,應當分別做出相應承諾。

  二、關於申請代碼調整

2018年,化學科學部、生命科學部、地球科學部、信息科學部、管理科學部等的申請代碼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申請代碼詳見《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代碼”部分。

  三、關於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簡曆相關要求調整

2018版申請書中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的簡曆模板中,“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學術獎勵情況”的列舉方式調整為:①10篇以內代表性論著;②論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學術獎勵。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和聯合基金-“本地優秀青年人才培養專項”的上述內容與2017版申請書相同,未作調整。

  四、關於試點無紙化申請項目的建議回避專家名單提供方式

  對於試點無紙化申請的重點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項目申請人如需提供不適宜評審其項目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請直接郵寄至相關科學部的綜合處,在信封上注明申請代碼1和接收編號(電子申請書PDF版本封麵右上角顯示),信封內附正式提交至自然科學基金委的PDF版申請書首頁和本人簽字的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項目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

五、關於申請項目清單生成方式調整

2018年,信息係統(https://isisn.nsfc.gov.cn)將按照普通申請項目和無紙化申請項目分別生成清單。依托單位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需將紙質申請材料按照清單上的順序進行排列後報送,同時一並提交無紙化申請項目的項目清單。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計劃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