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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8-06-01 訪問次數:203

各院部、有關科研單位:

為做好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範圍

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分為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包括專利類)、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推廣類、科普類)和青年科學獎,共四個獎種。

二、直接推薦國家科技獎

已獲省部級一等獎以上獎勵,擬申請由教育部推薦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簡稱直報項目),可按有關要求直接推薦參加教育部遴選。

三、申報條件

(一)凡申報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項目,須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記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教技發廳〔20011)的有關要求辦理科技成果登記。具體注意事項可查看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網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記欄的如何進行成果登記。國家科技成果登記係統的具體使用方法請詳見http://kjc.upc.edu.cn/2017/1023/c5126a77171/page.htm

  (二)申報自然科學獎的項目,其代表性論文或專著必須是201611日以前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專著,並得到了同行學者的相應評價。對涉及與國外合作完成的論著,中方學者需是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且署其國內單位,並應當由國外合作者或機構提供書麵證明,說明我國學者在該項研究中的學術貢獻,並同意中方學者單獨申報獎勵。自然科學獎所列完成人和單位必須是10篇代表性論文或專著的作者和署名單位。

(三)申報技術發明獎的項目,需實際應用2年以上,並已獲授權發明專利。技術發明獎項目完成人一般不超過6人,且前3人應為推薦書中主要知識產權證明目錄表所列知識產權的發明人,且每個完成人須有獨立的發明內容。

申報技術發明獎(專利類)的科研成果,應為已獲授權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單件有效專利,經實施後,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四)申報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應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性成果,實際應用2年以上,已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並根據項目的特點按相應類別推薦。其中申報科學技術進步獎(推廣類)的項目,需實際應用3年以上或獲得部委()級以上獎勵滿2年且其後推廣工作突出;申報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的項目,需為正式出版發行2年以上並已取得明顯社會效益的科普作品。

(五)申報青年科學獎的候選人須為長期從事基礎性科學研究並取得了有一定影響的原創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11日後出生)

(六)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後推薦。

(七)同一人同一年度隻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評審。

(八)已推薦2017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經評審未獲獎的項目,如無實質性進展,原則上不得推薦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

(九)申報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項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經獲得省部級和國家級科技獎勵的項目內容,否則視為重複報獎。

(十)直報項目不得有已被推薦參加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項目的內容。直報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的代表性論文(專著)發表(出版)時間必須為201611日前,且代表性論文的主體工作是在國內完成;直報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的整體技術必須是20161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對有行政審批要求的項目必須提交相關部門審批證明。

(十一)所有推薦項目的經濟效益應出具主要生產、應用單位財務部門核準並加蓋公章的應用證明(格式見推薦工作手冊,須有一份原件),並按推薦書中的各項要求逐一填寫。

(十二)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在係統中提交專家回避申請,並填寫回避專家申請表(見附件3),否則不予受理。

四、申報程序

1.使用學校發放的推薦號校驗碼登錄科技評價與評審管理信息係統”(http://202.205.109.48/Cutech)進行申報工作。

2.按照《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推薦工作手冊》(見附件1)中各獎種推薦書填寫說明的要求認真填寫,重點突出項目的主要發現、發明或者技術創新內容。

五、申報材料要求

1.報送書麵推薦書3套(含1套原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推薦書電子版。

青年獎候選人推薦書2套(含1套原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推薦書電子版。

2.推薦項目提交的電子版推薦書和書麵推薦書內容必須完全一致,其內容及頁數,應嚴格按照填寫說明要求提供,對於超頁數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推薦時間安排

1.各院部科研秘書請於615日前將本單位推薦項目彙總表(見附件2)發送至shanbl@upc.edu.cn,科技處將組織申報項目負責人進行申報培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620日前報送科技成果登記表1份及其電子版。科技處成果管理科完成成果登記後,發放推薦號、校驗碼和成果登記號。

3. 630日前報送推薦書初稿一份(格式見推薦工作手冊,含附件,初稿材料可以不用簽字和蓋章)。

4713日前,各參與報獎完成單位按要求完成公示,要求不少於5個工作日。

5716日前完成網絡上傳。

6719日前報送書麵推薦材料。

七、其它事項

1.書麵推薦材料隻用作存檔之用,無需進行添加封皮、彩色打印等處理。

2.請申報人嚴格按照推薦時間安排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如有其它有關事宜,請向成果管理科谘詢。

4.聯係方式:單寶來86981831shanbl@upc.edu.cn

附件:1推薦工作手冊.docx

2推薦項目彙總表.docx

3回避專家申請表.doc

4應用證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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