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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填報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8-08-22 訪問次數:727

各單位、有關項目負責人: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填報工作已啟動。現將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方式

獲得資助項目負責人請根據郵件通知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係統(ISIS係統),查看《批準通知》和“NSFC通知-填寫項目計劃書並在線填寫項目《計劃書》。

二、填報要求

請仔細閱讀“NSFC通知-填寫項目計劃書的相關要求(特別注意:申請代碼為“E04F02F03G02G04”的項目,學部對計劃書填報另有具體要求)

1、正文部分

1麵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如果《批準通知》中沒有修改要求的,隻需選擇研究內容和研究目標按照申請書執行即可;如果《批準通知》中項目評審意見及修改意見表對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見欄目明確要求調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內容等的,須選擇根據研究方案修改意見更改並填報相關修改內容,其他不需要修改部分請不要複製到《計劃書》中

2重點項目:須選擇根據研究方案修改意見更改,根據《批準通知》的要求填寫研究(研製)內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標或縮減研究(研製)內容。此外,還要突出以下幾點:

研究的難點和在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或儀器研製風險),擬采用的研究(研製)方案和技術路線;

項目主要參與者分工,合作研究單位之間的關係與分工,重大項目還需說明課題之間的關聯;

詳細的年度研究(研製)計劃。

3)其他類型項目:參照麵上項目的方式進行選擇和填寫。

2、經費預算部分

1勞務費、專家谘詢費科目所列金額與申請書相比不得調增

2)儀器設備費用:對於購置單項經費1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及設備等項目,須逐項說明與項目研究的直接相關性及必要性。

3)如果項目中有合作單位,預算說明中必須就合作單位承擔任務及經費情況進行說明。提交任務書紙質材料前,應與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參考模板見附件),合作協議電子版需上傳到學校科研管理係統(不用上傳到基金委ISIS係統,操作流程請參考:http://kjc.upc.edu.cn/s/104/t/251/1c/8b/info138379.htm)。

4預算說明書末尾,應有項目負責人簽字,科研部門公章,財務部門公章,不得刪除

三、報送程序及時間安排

1、電子版提交及審核

1)項目負責人收到通知後,應盡快完成計劃書填報工作,通過ISIS係統提交《計劃書》電子版,等待科技處、基金委依次審核。

2)科技處或基金委審核不通過的項目將予以退回修改。請負責人關注審核反饋意見。

2、紙質材料報送

1《計劃書》狀態為基金委已審核或等待基金委接收紙質材料時,才可以打印紙質材料,紙質版要求一式兩份、雙麵打印、膠訂,紙質版版本號和電子版應當保證一致。

2項目負責人務必在預算說明書頁項目簽批審核表頁兩處親筆簽字科研部門、財務部門及學校公章由科技處統一加蓋。

3、材料提交時間安排

1)電子版材料:201896日前。

2)紙質材料:2018918日前,院部統一報送。


關於項目研究成果的提醒:

1、凡是受科學基金資助的項目,須注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可參考如下標注:中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項目批準號)。英文:“This project is supported by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Grant No.項目批準號) ”。其他語種,參考英文標注。標注位置應在論文、專著、學位論文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的封麵,或書前扉頁,或論文首頁等醒目處,或致謝部分。

2、論文標注批準號不能過多(大於4個);受基金項目資助獲得的核心成果,項目批準號應標注在首位。

3、未標注項目批準號的成果、與項目關聯不大的成果、完成人中無項目組成員的成果,不能作為項目研究取得成果。

4、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應有負責人作為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的成果。

5、多家單位合作的項目,應有共同署名的研究成果。


其他不明事宜,請聯係科技處科研管理科。

聯係人:譚樹成

電話: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合作研究協議書.docx

科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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