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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作者: 發布者:侯佳 發布時間:2019-02-21 訪問次數:2872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博士後流動站於1999年經全國博士後管委會批準建站,該學科是國家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017年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行列。它涵蓋兩個國家級二級學科:油氣井工程、油氣田開發工程。目前擁有三個博士學位授予權學科專業:油氣井工程、油氣田開發工程、海洋油氣工程;三個學術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油氣井工程、油氣田開發工程、海洋油氣工程;一個專業學位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1)油氣井工程學科

油氣井工程學科是國家“211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學科,形成了一支包括院士、長江學者、“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國家傑青、“萬人計劃”教學名師、全國模範教師、泰山學者等傑出人才在內的優勢學科隊伍。現有院士2人,教授19人,副教授19人,博士研究生導師15人,碩士研究生導師(包括兼職導師)46人。學科著眼於複雜油氣井工程領域,以油氣鑽完井的管柱、流體、岩石、儲層等作為主要研究對象,開展了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和三大石油公司合作等多層次的科學研究工作,取得了一批標誌性成果。已建成4個省部級研究機構,形成了油氣井管柱力學與控製工程、油氣井岩石力學與工程、油氣井流體力學與工程、鑽井液完井液化學與技術、固井完井理論與技術、深水鑽完井關鍵理論與技術六個穩定的研究方向,已成為我國油氣井工程理論與技術領域科學研究和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

2)油氣田開發工程學科

油氣田開發工程學科是“211工程”、“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學科,以服務國家重大能源戰略需求為導向,以油氣資源(特別是深層、深水、頁岩/致密油氣、煤層氣、天然氣水合物等)及地熱資源等安全高效開發與提高采收率為主攻目標,已在油氣滲流理論與、采油采氣工程理論與技術、油氣田開發理論與方法、提高采收率理論與方法等方麵的研究形成了特色和優勢。師資隊伍中教師108人,其中教授38人,副教授42人,擁有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教育部長江學者和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以及山東省泰山學者等7人;學科擁有教育部“複雜油藏開發和提高采收率的理論與技術”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團隊,山東省“油氣田開發”優秀創新團隊和國家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111計劃”)。有11個國家、省部級及企業等各類實驗室,裝備有一流水平的儀器設備。近年來,承擔了國家“863”“97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油氣重大專項等課題100餘項,取得了一批標誌性研究成果,出版專著和教材25部,發表高水平SCI論文400餘篇,獲得國家科技獎勵6項,省部級科技獎勵一等獎20餘項。該學科現已成為我國油氣田開發工程重要的科研基地和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

3)海洋油氣工程

海洋油氣工程學科2012年通過教育部審批,成為特設專業,20136月設立學科博士點和碩士點,並列為我校重點建設學科。

擁有教育部“海洋油氣井鑽完井理論與工程”創新團隊、教育部“海洋油氣工程創新引智基地”、山東省海洋油氣工程高校重點實驗室等,專業全國排名第一。師資隊伍中教授6人,副教授12人,講師7人;擁有長江學者特聘教授、973席科學家1人,青年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優青基金獲得者1人,學校青年拔尖人才2人,青島西海岸新區拔尖人才1人,引進海外高水平青年教師3人。近年來,承擔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973計劃”、“863計劃”、國家支撐計劃、國家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究發計劃等國家級項目和課題40餘項,完成中英文著作3部,發表學術論文400餘篇(SCI/EI檢索200餘篇),授權發明專利60餘項(其中美國發明專利7項);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省部級一等獎6項,二等獎4項。形成了深水鑽井井控理論與技術、井下信息處理與防碰技術、深水油氣流動保障、深水油氣開采及環境保護、深水鑽井過程中的測試及水合物防治等優勢研究方向,受到石油企業及廣大同行的普遍關注,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海洋油氣工程與水合物開發技術研究基地和人才培養基地。

按照國家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博士後人員納入學院人事管理範圍,簽訂工作協議,明確工作任務,在享受學校工資待遇的同時,根據青島市《關於印發<青島市博士後培養留青計劃實施意見>的通知》(青人社發﹝201634號)規定,可享受博士後資助及補貼項目如下:

(一)博士後應用研究項目資助

201711日以後進站(基地)的承擔具有創新性或創業前景應用研究項目的博士後,經專家評審後,給予5萬元的應用研究項目資助。博士後在站期間隻能申領一次應用研究項目資助,申請時距離進站時間(進站時間以中國博士後係統博士後主管部門最終審批時間為準)超過1年(不含1年)的不得申請。獲得青島市博士後應用研究項目資助的,在完成科研項目所取得的成果,要標注“青島市博士後應用研究項目”。

(二)博士後生活及住房補貼

為在站博士後(不含在職人員)發放每人每年6萬元的生活及住房補貼,發放時間以實際在站時間為準,最多不超過兩年,總額不超過12萬元。

(三)博士後安家補貼

1.對於201711日後出站(出站時間以中國博士後係統博士後主管部門最終審批時間為準)並於出站後6個月內在青島辦理就業手續且落戶在青島(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職人員)的博士後,給予其20萬元安家補貼。

2.在青島工作是指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與本市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3.安家補貼須在出站後3年內申請,分兩年給付,每次支付50%。博士後留青工作滿1年後,申請第一年安家補貼。博士後留青工作滿2年後,申領第二年安家補貼時,仍需提交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