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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請2019年度國家基金委與日本學術振興會合作研究項目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19-04-30 訪問次數:86

各有關院部: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日本學術振興會(JSPS)雙邊合作協議及之後達成的共識,2019年雙方將共同資助合作研究項目,支持兩國科學家開展實質性的創新研究與合作。

一、項目征集說明

(一)資助領域及說明

本次征集的合作領域是“環境的可持續修複”(Environmental Sustainable Remediation),申請代碼請選擇:

化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B下設的申請代碼,建議填寫至最末一級)

地球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D下設申請代碼,建議填寫至最末一級)

工程與材料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E08下設申請代碼,建議填寫至最末一級)

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資助年限

項目實施周期為5年,2019年批準立項的項目執行期為202011-20241231日。

(三)資助經費及說明

2019年資助數量為4項,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30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JSPS向日本科學家提供相應的資助經費。

二、申請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或入選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創新人才長期項目或青年項目。

(二)日方合作者應符合JSPS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並按照要求向JSPS提交申請。

(三)中日雙方科學家之間應當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充分體現強強合作,優勢互補。

(四)關於申請資格的詳細說明請見《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現將《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日本學術振興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予以轉發,有意向申報的老師請提前告知科技處,並按照指南要求盡快撰寫申請材料。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2019621日。

聯係電話: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日本學術振興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科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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