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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日本學術振興會合作與交流項目征集指南
作者: 發布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19-07-08 訪問次數:357


各有關院部: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日本學術振興會(JSPS)的雙邊合作協議,雙方每年共同資助合作與交流項目,包括合作交流項目和雙邊學術研討會。經雙方協商,2020年度將共同資助合作項目14項,其中合作交流項目10項,雙邊研討會4個(其中2個在中國舉辦,2個在日本舉辦)。

一、項目說明

對於獲準立項的合作交流項目,NSFC將向中方申請人提供中方科學家訪問日本的雙程機票費和接待日方科學家訪華的生活費和城市間交通費;JSPS將向日方申請人提供日方科學家訪問中國的雙程機票費和接待中方科學家訪日的生活費和城市間交通費。NSFC向每個項目的中方申請人提供20萬元人民幣的專項經費資助,用於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中方申請人應據此與日方合作夥伴共同商定互訪交流計劃。合作交流項目的期限為29個月,從202041日至20221231日。

對於獲準立項的雙邊研討會項目,會議地點所在國的機構(NSFCJSPS)將向申請人提供參會中、日雙方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和舉辦會議的相關費用,包括場地租用、會議材料印製等。參加雙邊研討會科學家的國際旅費將由派出國機構(NSFCJSPS)提供。

二、申請人資格

1、合作交流項目中方申請人須是20211231日(含)以後結題的三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雙邊研討會項目中方申請人須有20191231日(含)以後結題的在研基金項目。

2、更多關於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管理辦法》和《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將《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日本學術振興會合作與交流項目征集指南》予以轉發,有意向申報的老師請提前告知科技處,並按照指南要求盡快撰寫申請材料。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2019827日。

聯係電話: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日本學術振興會合作與交流項目征集指南

科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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