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通知公告
關於開展2019年度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19-08-09 訪問次數:266

各院部、有關科研單位:

根據《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改革精神,現將2019年度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和條件

(一)推薦辦法

我校可以推薦市科學技術最高獎、市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際科技合作獎候選項目。其中,在青島市科技進步獎中,今年新增設青島市技術標準創新獎。《青島市技術標準創新獎的管理辦法》詳見附件2

(二)推薦條件

推薦項目和人選除符合《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和《2019年度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見附件1)規定的有關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
推薦市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論著需在2018630日前正式發表。推薦市技術發明獎和市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於2018630日前在我市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2.列入國家和省部級科技計劃(基金、專項)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或結題通過後方可推薦。

3.20172018年度連續兩年通過形式審查進入評審程序但未獲獎的項目,2019年度不得以相同技術內容再次推薦

4.參評市科學技術獎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申報一項;

2018年度市科學技術獎的前兩位完成人,不能被推薦參評本年度市科學技術獎勵;

已提名參評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不得推薦參評本年度市科技獎;

已經獲得國家、省或市科技獎勵的同一項目或者主要技術相同的,不得推薦參評市科學技術獎。

5.參評市科學技術獎以論文作為支撐材料的,完成人必須為論文作者。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不是項目完成人的,須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該論文參評市科學技術獎的知情同意函。

6.推薦項目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且不存在因保密原因不能公開的情況,涉密項目不得作為市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

7.符合上述條件的推薦項目均應為經過公示且無異議的項目。《推薦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公示規則》詳見附件1

二、推薦材料及報送要求

(一)推薦材料

市科學技術獎推薦材料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

1.電子版材料:通過市科學技術獎勵係統(青島市科技局網站www.qdstc.qingdao.gov.cn服務大廳“科技獎勵係統”板塊)在線填寫和上傳。各項目負責人請於820起使用學校發放的推薦號和登錄口令進入係統,按要求填報。

2.紙質版材料:網上提交電子版推薦材料後,通過市科學技術獎勵係統下載打印,並簽字、蓋章。紙質版推薦材料應當與電子版內容完全一致,網絡評審僅審閱電子版材料。

(二)報送要求

1.計劃申報2019年度青島市科學技術獎的各項目負責人請於816前將項目清單(格式見附件3)報送至各單位科研秘書,由單位科研秘書彙總後統一報送至科技處成果管理科,不接受個人報送。

2.紙質推薦材料包括:書麵推薦書原件1套、複印件2套,請將推薦書主件和附件直接裝訂成冊,可正反麵打印,不另加封皮,不膠裝。

3.推薦截止時間:網絡推薦工作截止日期為9217,紙質推薦材料截止日期為9417

三、聯係方式

其他不明事宜請與科技處成果管理科聯係。

聯係人:單寶來

聯係電話:86981831

電子郵箱:shanbl@upc.edu.cn


附件:12019年度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doc

2青島市技術標準創新獎管理辦法.doc

3.2019年度青島市科學技術獎申報項目清單.xls


科技處

20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