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關於做好2020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精神,為做好我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如下工作細則。
一、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製定本院推免工作具體實施辦法,全麵負責學院的推免工作,組成如下:
組長:孫寶江
副組長:陳德春蘇玉亮
成員:孫金聲李兆敏姚軍步玉環程遠方戴彩麗
馮其紅侯健李明忠邱正鬆王誌遠王騰
杜殿發徐加放婁敏
2.學院成立推免生複試錄取督查工作小組,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學院黨委全程監督,組成如下:
組 長:趙放輝
成 員:趙曉珂
監督舉報電話:0532-869817080532-86981710
二、推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素質良好,無受處分或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研究能力,具備研究生的培養潛質。
3.修完並通過前三年專業培養計劃中規定的必修課程,且無不及格記錄;對學業成績特別優秀(前15%)或創新能力較強的學生,可適當放寬,但無欠學分情況。
4.外語成績要求。非外語專業英語語種學生,英語(CET4)成績不低於568分或英語(CET6)成績不低於426分,或雅思成績不低於6分,或托福成績不低於80分;非外語專業其他語種學生,相應語種國家四級考試成績不低於80分或六級成績不低於60分(及格)。
5.本專業學業成績原則上列專業前40%。
6.創新能力較強且取得一定成果者(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符合基本條件中1-4各項要求,其學業成績適當放寬至本專業前50%。
(1)參加以下科技競賽或學科競賽並獲獎:
獲得國家部委主辦的“挑戰杯”、“創青春”、“互聯網+”科技競賽省級二等獎及以上,集體項目個人須排名前3位;或獲得國際級學科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國家級學科競賽三等獎及以上(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集體項目個人須排名前5位;無等級分類的學科競賽,由學院組織認定。
(2)以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為第一作者單位,學生為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EI(會議論文集除外)收錄期刊或CSSCI收錄期刊(擴展版及增刊除外)或中文核心期刊發表1篇及以上與本學科領域實踐創新活動相關的論文;或以第一發明人獲得與實踐創新活動相關的國內外授權發明專利。
三、推免類型
推免生分為普通類推免生和其他類推免生。2020年普通全日製應屆本科畢業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可申請普通類推免生或其他類推免生,也可同時申報。
(一)普通類推免生
1.普通類推免生須同時滿足推免條件1-5。
2.創新能力較強且取得一定成果者,符合推免條件中1-4各項要求,其學業成績適當放寬至50%。
3.參加國內、國外校際交流項目的學生,交流期間的成績在推免工作啟動時達到學校認定要求的,可申請推免研究生。非個人原因未能取得培養計劃要求學分的,由學院予以核實,認定其是否滿足推免條件。
(二)其他類推免生
1.輔導員推免計劃。具有從事學生輔導員的素質和意願,符合推免條件中1-4各項要求,其學業成績適當放寬。
2. 理科實驗班學生推免按照《理科實驗班管理辦法(修訂)》執行。
3.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誌願服務(“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或有教育部認可的國際組織實習經曆,且符合推免條件中1-4各項要求,其學業成績適當放寬。
4.創新突出類推免。創新成果突出,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符合推免條件中1-2各項要求,修完並通過前三年專業培養計劃中規定的課程,且無欠學分情況。
(1)參加以下科技競賽或學科競賽並獲獎:
①獲得國家部委主辦的“挑戰杯”、“創青春”、“互聯網+”科技競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集體項目個人須排名前3位;
②獲得國際級學科競賽二等獎及以上或國家級學科競賽二等獎及以上(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國家級特等獎),集體項目個人須排名前5位;無等級分類的學科競賽,由學校組織認定。
(2)以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為第一作者單位,學生為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EI(會議論文集除外)收錄期刊或CSSCI收錄期刊(擴展版及增刊除外)發表1篇及以上與實踐創新活動相關的論文;或以第一發明人獲得與實踐創新活動相關的國內外授權發明專利。
5.貢獻突出類推免:對社會、學校有突出貢獻,或在重大活動中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符合推免條件中1-3各項要求,其學業成績放寬至70%。其中,高水平運動隊學生代表學校或國家參加洲際比賽獲前8名,或參加全國大學生比賽獲個人項目第一名或作為主力隊員獲集體項目前3名。
6.外語成績未滿足推免條件中第4項要求,通過相應語種國家四級考試且學業成績排名列本專業前15%,具有培養潛質的學生,可向其所在學院提交破格推免申請。
四、申請材料
1.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1)。
2.學生成績單。
3.體現學術、外語水平或其他專長的成果或證明。
五、推免名額
1.學校下達給我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2020年研究生的名額為78名,結合各專業應屆本科生人數,綜合考慮學院一流學科建設發展、特色專業建設以及專業結構優化布局等因素,確定各專業名額分配,具體名額見表1。
表1 各學科專業的名額
專業名稱 |
人數 |
推免生名額 |
石油工程(不含理科實驗班) |
272 |
58 |
海洋油氣工程 |
54 |
10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55 |
10 |
合計 |
381 |
78 |
注:各專業推免生人數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六、考核流程
1.審核材料並進行公示
(1)普通類推免生
學院審核學生申請材料,確定符合申報條件人員、公示複試名單。對創新能力較強且取得一定成果的學生,須本專業3名以上教授聯名推薦,學院對推薦信和相關證明材料予以核實。
(2)其他類推免生
①申請推免擔任輔導員的學生,向黨委學生工作部(處)提出申請,通過黨委學生工作部(處)專項考核後予以公示;原則上學院獲得推免輔導員資格的學生不超過4人;
②創新突出類推免,須本專業3名以上教授聯名推薦,推薦專家必須依據平時學生參與創新實踐活動情況,重點從學生參與創新的過程、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等方麵進行說明,並寫出明確的推薦意見。學院須對推薦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予以核實公示,並報教務處備案;
③貢獻突出類學生,以及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誌願服務、參加國際組織實習的學生,向其所在院部提出推免申請,院部須對其相關材料進行核實,並報教務處備案;
④理科實驗班學生向薈萃學院提出推免申請,由薈萃學院按照《理科實驗班管理辦法(修訂)》要求進行審核公示;
⑤外語成績未達到要求的推免生,院部審核學生申請材料,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公示複試名單,報教務處備案。
2.學院具體考核程序和辦法
(1)學院本科生教學辦公室提供學生前六學期必修課正考成績及專業排名情況,以供學生查詢。
(2)根據學生個人申請情況,學院對提出推免申請的學生進行初步審核,確定是否具備推免資格,由學院公示複試名單並組織統一麵試。
(3)思想品德考核:由學院根據學生前三年的情況對學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進行定性評價。思想品德考核結果不計入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錄取。
(4)複試以科研訓練考核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滿分為100分。複試內容主要包括三方麵:專業素質與能力測試(包含專業基礎素質與能力、創新實踐素質與能力)、外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包含科研訓練考核),複試成績計算如下:
複試成績=外語水平×30%+專業素質與能力×20%+綜合素質與能力×50%
(5)確定初選名單
根據學生的學習成績以及複試成績計算出學生的綜合成績,以此為依據排序,確定推免生推薦名單。綜合成績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學習成績×70%+複試成績×30%+創新能力與成果附加分
其中:
①學習成績是前六學期必修課學分績,必修課成績為正考成績,以學校教務係統打印的成績單為準。
②複試成績由專家組根據麵試情況打分。
③創新能力與成果附加分見表2,附加分不累計僅加一項最高分。
表2創新能力與成果賦分表
科技創新成果類別 |
等級 |
賦分 |
科技競賽(“挑戰杯”、“創青春”、“互聯網+”),集體項目個人排名前3位 |
國家級一等獎 |
3 |
國家級二等獎 |
2 |
|
省級一等獎 |
||
省級二等獎 |
1 |
|
學科競賽,集體項目個人排名前5位 |
國際級一等獎 |
3 |
國際級二等獎 |
2 |
|
國家級一等獎 |
||
英語競賽國家級特等獎 |
||
國際級三等獎 |
1 |
|
國家級二等獎 |
||
英語競賽國家級一等獎 |
||
國家級三等獎 |
0.5 |
|
科技成果,學生為第1作者 |
SCI、SCCI、A&HCI、CSSCI、EI、發明專利 |
2 |
中文核心期刊 |
1 |
(6)學院將對推免名單進行公示,並把有關材料上報學校主管部門,上報排序將按照候選人最後綜合成績排序。
3. 確定推免資格
(1)普通類推免生:
學院依據學生學業成績、複試成績加權計算綜合成績,並依次排序,根據限額擇優確定名單(含候補名單)。
(2)申請推免擔任輔導員的學生通過黨委學生工作部(處)專項考核,經公示無異議後,仍需參加學院組織的複試。
(3)申請創新突出類和貢獻突出類推免,以及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誌願服務、參加國際組織實習的學生申請推免,經公示無異議後,教務處組織公開答辯,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學生推免生資格。
(4)通過學院複試並進入推免公示名單的學生,不能參加學校組織的公開答辯。
4.公示推免名單
所有推免名單經學校審核後予以公示,並報上級部門審批,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獲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報名手續。
七、工作日程
1.9月10日,學院公布學校推免工作有關政策文件,學院具體實施細則上報學校審核後公布實施。
2.9月11日,學院布置推免工作,組織學生報名並填寫推免申請表。
3.9月13日17:00以前,學生本人向學院提交推免申請材料(申請表、成績單、獲獎複印件等)。
4.9月14日,學院審核申請人資格條件,並公布複試名單。
5.9月15日,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組織學生複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9月17日,學院公示推免結果,並將推免生資格名單以及有關材料上報學校教務處。
7.9月25日前,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推免生名單並公示,上報省招辦審批。
8.9月30日以後,推免生名單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通過並報教育部備案後,所有推免生均須通過“推免服務係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寫報考誌願、接收並確認招生單位的複試及待錄取通知。
9.9月12日前,學院將審核通過的創新突出類和貢獻突出類,以及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誌願服務、參加國際組織實習的推免生材料上報至學校。9月18日前,教務處組織該部分學生參加答辯。
10. 推免輔導員按照上述日程安排相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推免工作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政策透明、信息公開、申訴渠道暢通。
2.推免工作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要堅持全麵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促進和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勇於創新、個性發展。
3.學院高度重視推免工作,認真組織召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教師、學生等不同層麵的會議,明確推免要求,嚴肅推免紀律,規範開展推免工作。複試期間全程錄音錄像。
4.麵試回避製度:有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近姻親關係以及其他直接利害關係的人員,不參加麵試小組。
5.對在推免過程中存在學術不端、弄虛作假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推免生資格,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視情節暫停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1至3年,並按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不予推免。
6.公示期內,對推免結果有異議,須實名向學院教學辦公室反映(監督電話:0532-86981380)
7.一旦獲得推免資格者在公示截止後不得放棄。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必威app精裝版客服 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必威app精裝版客服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