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博士後生活補貼管理實施細則》(附件1,青西新人社[2018]126號)相關要求,現組織開展2018年度來區博士後生活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在青島市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期滿出站並於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來校工作人員。
二、補貼標準
符合生活補貼發放條件的人員,自區人社部門批準通過當年起,分兩年按50%、50%的比例撥付10萬元生活補貼。
三、申報材料(原件及2份複印件)
1.第二代身份證;
2.博士後證書(海外博士後提供大使館教育處《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勞動合同;
4.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學校負責提供);
5.《新引進博士後人員生活補貼申請表》(附件2,來區博士後所在單位意見中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不需要填寫蓋章)。
四、報送要求
請各單位於11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辦公樓1204房間,《新引進博士後人員生活補貼申請表》電子版發送至gaohongfu@upc.edu.cn。
注:請學院申報的老師於10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交至學院B341,電子版發至zxyzxy2009@163.com。
聯係人:高洪福
聯係電話:86981806
附件1:《博士後生活補貼管理實施細則》.pdf
附件2:新引進博士後人員生活補貼申請表.docx
人事處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