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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西海岸新區博士後生活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19-10-25 訪問次數:571

各有關單位:

根據《博士後生活補貼管理實施細則》(附件1,青西新人社[2018]126號)相關要求,現組織開展2018年度來區博士後生活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在青島市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期滿出站並於2018412日至20181231期間來校工作人員。

二、補貼標準

符合生活補貼發放條件的人員,自區人社部門批準通過當年起,分兩年按50%50%的比例撥付10萬元生活補貼。

三、申報材料(原件及2份複印件)

1.第二代身份證;

2.博士後證書(海外博士後提供大使館教育處《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勞動合同;

4.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學校負責提供);

5.《新引進博士後人員生活補貼申請表》(附件2來區博士後所在單位意見中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不需要填寫蓋章)。

四、報送要求

請各單位於111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辦公樓1204房間,《新引進博士後人員生活補貼申請表》電子版發送至gaohongfu@upc.edu.cn

注:請學院申報的老師於10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交至學院B341,電子版發至zxyzxy2009@163.com

聯係人:高洪福

聯係電話:86981806

附件1:《博士後生活補貼管理實施細則》.pdf

附件2:新引進博士後人員生活補貼申請表.docx

人事處

201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