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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申報2020年度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劉福雲 發布時間:2019-10-23 訪問次數:285

各院部、有關單位:

按照《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http://www.sdstc.gov.cn/page/subpage/detail.html?id=24d3cee02a924088981d6199b0f84029)規定,現就申報2020年度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第一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類別

(一)青年基金。支持35周歲以下青年科技人員自主選題,獨立開展創新性的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5萬元。

(二)麵上項目。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礎和發展潛力的科研人員,在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範圍內,瞄準學科發展前沿自主選題,開展具有前瞻性、創新性和較為深入的科學研究,促進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25萬元。

(三)省優秀青年人才基金(簡稱“省優青”)。支持在基礎研究方麵已經取得較好成績、發展潛力較大的38周歲以下優秀青年科研人員,為培育有望衝擊省自然科學基金傑出青年基金或更高層次人才做準備。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50萬元。

(四)省自然科學傑出青年基金(簡稱“省傑青”)。支持40周歲以下在相關研究領域已取得突出成績,有望獲得國家傑出青年基金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資助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組成科研團隊開展高水平的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培養學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須為我校正式在職科研人員(非師資博士後不得申報)或聘期能覆蓋項目執行期的全職聘用人員。

1.項目申請人有2項以上省科技計劃在研項目的不得申報;參加此次項目申報的申報人不得申報同年度的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原省重點研發計劃公益類攻關項目)。

2.根據《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條之規定,不具備申請省自然科學基金條件的不得申報。

3.連續兩年申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未獲立項的科研人員不得申報。

(二)具體條件

1.青年基金。申報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511日後出生),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條件。

已承擔過和正在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正在承擔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承擔過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原培養基金、博士基金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青年基金項目。

2.麵上項目。申報人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從事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

正在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3.省優青。申報人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211日後出生),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從事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省自然科學傑出青年基金的獲得者不得申報。

4.省傑青。申報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011日後出生),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從事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省自然科學傑出青年基金的獲得者不得申報。

(三)項目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請各院部按照申報條件進行審查推薦,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不得推薦。

三、申報方式及時間

1.項目人通過山東省科技雲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線填報,沒有雲平台賬號的申報人請與各學院科研秘書聯係分配賬號。

2.項目申請人及各院部科研秘書老師審核提交時間至2019111416:00,逾期填報無效。

3.如有其他事宜,請與科研管理科聯係。

聯係電話:86981837

聯係人:鄭豔梅

電子郵箱:zhengym@upc.edu.cn

係統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可以聯係技術支持:0531-66777094。

有在研國家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名單(限製申報2020年度省基金).xlsx

科技處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