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
為全麵總結2019年工作,科學謀劃2020年工作,現將2019年度院屬單位考核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及考核範圍
1.考核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考核範圍:院屬正式建製的11個單位,包括石油與天然氣工程係、海洋油氣工程係、船舶與海洋工程係(所)、油氣井工程研究所、油氣開采工程研究所、油氣田化學研究所、油氣藏工程研究所、海洋油氣工程研究所、實驗教學中心、公共測試中心、學院機關。
二、考核辦法
1.考核堅持“圍繞中心、激勵貢獻”和“黨政同責、一同考核”的原則,堅持在公平、科學、合理的基礎上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優秀單位和幹部評優的重要依據。
2.考核評價分為日常表現考核和會議考核,日常表現考核占比30%,由學院領導、辦公室各科室負責人打分評價,原則上在會議考核前完成。
3.會議考核由各單位負責人以PPT形式彙報年度工作,分中心工作和黨支部工作兩部分,重點彙報2019年“雙一流”核心工作實績、內部建設與管理、黨支部工作開展情況及2020年工作重點(包含"雙一流"核心指標規劃等)。結合黨支部書記述職,可由黨支部書記彙報,所長、主任補充形式開展,石油與天然氣工程係、海洋油氣工程係、公共測試中心由主要負責人彙報工作,各單位彙報時間不超過15分鍾。
會議考核中,學院領導、黨委委員對整體工作進行評價,權重占70%;院屬單位負責人、黨支部書記對整體工作進行相互評價,權重占30%。
三、日程安排及結果使用
12月15日之前,完成日常表現考核;
寒假之前,完成會議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考核總分前3名的為年度考核優秀單位,由學院頒發年度優秀單位獎牌。
四、組織領導
2019年度考核工作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開展,由黨委人事辦公室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考核結果的統計、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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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