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經學校研究,現將2020年職稱評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
已聘用在教師崗位、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崗位、實驗技術等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六級及以上管理崗位人員,在站博士後。
二、評審條件
教師、在站博士後按照《關於印發<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教師係列高、中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中石大東發〔2019〕7號)規定執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師按照《關於印發<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思想政治教育教師係列高、中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中石大東發〔2019〕8號)規定執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六級及以上管理職員按照《關於印發<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高教管理研究等8個係列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中石大東發〔2019〕9號)規定執行。
三、評審組織
(一)二級職稱評審組
教師係列原則上按教學科研單位成立。其中國際教育學院與文學院合並成立,東營科學技術研究院、石油工業訓練中心根據申報人學科方向與相關學院合並成立。
其他係列二級職稱評審組按評審係列分別成立。其中思想政治教育教師由黨委學生工作部(處)負責,高教管理研究係列由黨委組織部負責,工程技術係列由人事處負責,實驗技術係列由教務處負責,出版係列由出版社負責,圖書資料係列由圖書館負責,衛生技術係列由東營校區後勤保障處負責,中小學、幼兒教師係列由附屬中學負責,會計(經濟、統計、審計)係列由財務處負責。
二級職稱評審組評委組成規則按照《關於印發<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職稱評審辦法>的通知》(中石大東發[2019]6號)規定執行,其中教師係列二級職稱評審組評委由相關學院院長、黨委書記、教授委員會主任進行遴選,思政教師係列、其他專業技術係列二級職稱評審組評委由負責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遴選。各二級職稱評審組評委組成須報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學校高、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學校成立教師(含思想政治教育教師)係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和其他專業技術係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學校成立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高、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委組成規則按中石大東發[2019]6號文件執行,由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遴選。
四、評審程序
按照中石大東發[2019]6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有關問題說明
1.二級職稱評審組在資格審查中,業績認定有疑問的,請聯係相關職能部門。其中本科生教學工作量、授課門數、教改項目、教學成果獎勵、教學論文、教材等聯係教務處,研究生教學和培養工作量、授課門數、教改項目、教學成果獎勵、教材等聯係研究生院,留學生教學工作量、授課門數等聯係國際教育學院,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獎勵、科研論文等聯係科技處,課程教學質量評價結果、教學比賽結果等聯係黨委教師工作部、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2.聘用在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的學校人事代理人員,職稱評審按照學校事業編製人員管理;對企業人事代理人員,嚴格按崗位評審職稱,對已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符合晉升條件的可以委托學校評審。
3.評審費標準按《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規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6〕4號)文件規定執行:評審高級職稱360元;委托山東省評審高級職稱660元。
4.晉升高級職稱的人員,繼續實行任職服務期限製度,服務期四年,其他事項按崗位聘用合同執行。
5.在材料審核、資格審查、推薦評審等環節中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製,一旦出現問題將逐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實行回避製度。各級評審組織組成須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的回避製度。在同行專家評審中,實行師生回避、親屬回避製度。
六、評審紀律
按照中石大東發〔2019〕6號文件相關規定及《關於重申職稱評審、聘期考核與崗位聘用工作紀律的通知》(人事發〔2019〕2號)文件執行。
七、工作日程安排
2020年職稱評審工作暫按以下日程進行,若有調整,另行通知。
1月2日至6日,完成個人申報。符合評審條件的人員,登錄學校“e站通”服務平台填報《職稱評審一覽表》,簽訂承諾書,對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同時將相關支撐材料(含教案)原件或有效複印件報送二級職稱評審組。
1月7日至10日,二級職稱評審組完成資格審查。二級職稱評審組須嚴格對照支撐材料對《職稱評審一覽表》的有效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並在職稱服務平台中提交審查意見。
2月13日至19日,二級職稱評審組公示申請材料。二級職稱評審組將申報人的《職稱評審一覽表》、相關支撐材料(含教案)原件或有效複印件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2月20日至26日,學校公示申請材料。學校在全校範圍內公示晉升高級職稱人員的《職稱評審一覽表》,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2月27日至28日,學校公布評審指標。學校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根據通過資格審查情況確定並下達各二級職稱評審組推薦指標。
3月2日至13日,二級職稱評審組確定評委名單並報學校備案;二級職稱評審組完成評審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3月16日至18日,二級職稱評審組向學校報送評審材料和推薦晉升正高級職稱人員的同行專家評審材料。
3月19日至4月3日,學校組織晉升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評審工作,二級職稱評審組組織晉升副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評審工作並報送同行專家評審結果。
4月6日至17日,學校召開高、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會議;學校對評審通過的人員在全校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聯係電話:86981806,86983381
電子郵箱:rsc@upc.edu.cn
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月2日
附件1:職稱評審相關文件
附件2: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教學、科研分類目錄(2018版)
附件3:同行專家評審暫行辦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