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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劉福雲 發布時間:2020-01-10 訪問次數:229

各有關單位:

本學期以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協作下,學校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實驗室平穩運行,為教學、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寒假即將來臨,為切實做好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園的安全穩定,按照學校《關於加強寒假期間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有關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紅線意識。

各有關單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單位主管領導全麵負責實驗室安全,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落實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明確具體責任人。

二、規範管理,全麵排查,規範假期實驗室使用管理。

加強實驗室的隱患排查。各有關單位需在前期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基礎上,對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19)》,再次組織開展全麵排查,對於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需提出具體整改建議,確保各類重點場所符合安全要求,做到“不放過任何一個漏洞,不丟掉任何一個盲點,不留下任何一個隱患”。

加強對實驗室的安全監管。各有關單位要對水電、消防、壓力容器、常規冷熱設備、貴重儀器設備及防護設施做好巡檢,妥善管理實驗室使用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並按規定將產生的危險廢棄物分類暫存。寒假期間不開放的實驗室,要在做好四防、四關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四關即關好門窗、水、電、氣)後由所在單位粘貼封條進行關閉。

加強假期值班巡查製度。寒假期間各單位值班人員要定期檢查實驗室安全狀況,對重點要害部位應進行每日巡查,並填寫檢查、巡查記錄,發現涉及實驗室安全穩定工作的情況應妥善處置,並及時上報。

三、加強教育,執行準入,落實實驗室應急預案。

加強對實驗人員的教育、管理和防護,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準入製度,認真做好人員進出登記工作。禁止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如確實需要,須向本單位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寒假期間實驗室內至少兩人同時在場才可開展實驗工作,實驗過程中嚴禁無人值守,實驗室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取暖、煮飯和在實驗室居住,嚴禁實驗期間擅離職守。假期盡量不開展高危實驗,如必須安排,須進行完備的實驗預判與安全防範工作。

各有關單位應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狀況做好防範措施,做到人員、物資和預案的三落實,確保相關人員通訊暢通,時刻預防安全事故。如遇緊急狀況,應立即撥打學校報警電話(86980110),並及時報告所在單位、學校值班人員,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方案,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實驗室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實驗室安全人人有責,寒假期間各有關單位應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紅線意識,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規範假期實驗室使用管理,落實實驗室應急預案,確保實驗室安全穩定運行,打造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

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