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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歐盟委員會“中歐人才項目”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劉福雲 發布時間:2020-02-12 訪問次數:165

各位老師: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歐盟委員會(EC)雙邊合作協議,2020年雙方共同資助“中歐人才項目”,著眼未來合作,麵向國際人才培養。

一、項目說明

  (一)合作內容

  本項目支持中國研究人員加入已獲得歐洲研究理事會(ERC)資助的歐盟項目團隊進行3至12個月的研究訪問(同意接收中國研究人員的項目清單見附件1,根據歐盟法律要求,附件1中未提供歐方聯係方式。有意向申請本項目的中方申請人可通過郵件與歐洲處聯係索取歐方聯係方式)。

  (二)資助強度

  資助強度為不超過3萬元/項,僅限經費預算表格中的第9項“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欄,無間接費用,主要用於中國研究人員訪歐的國際旅費(機票為經濟艙)。中國研究人員赴歐期間的日常生活費用與研究經費由歐盟項目團隊支付。

  (三)項目執行期

  2020年9月至2022年2月,申請人最遲應於2021年2月赴歐盟開展研究訪問。

二、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須具有博士學位,並且是2020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資助期限3年及以上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

  (二)申請人應聯係同意接收中國研究人員的歐盟項目團隊,就訪問時長、研究內容、赴歐期間日常生活費用及研究經費等內容達成一致,取得對方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的接收函(參考範本見附件2)。

  (三)更多關於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規定

  (一)本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製。

  (二)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製。

  (三)更多關於限項規定的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材料受理

更多關於項目申請的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歐盟委員會“中歐人才項目”指南,有意向申報的老師請提前聯係科技處,並按照指南要求盡快撰寫申請材料。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2020514日。

聯係電話: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1:同意接收中國研究人員的歐盟項目清單.xlsx

附件2:接收函範本.docx

附件: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歐盟委員會“中歐人才項目”指南


科技處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