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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比利時弗蘭德研究基金會、比利時法語區基礎研究基金會合作交流項目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劉福雲 發布時間:2020-03-25 訪問次數:212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比利時弗蘭德研究基金會(FWO)、比利時法語區基礎研究基金會(FNRS)的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雙方每年共同資助中國與比利時研究人員之間的合作交流項目。

  比利時弗蘭德研究基金會(FWO)負責資助比利時荷蘭語區人員,比利時法語區基礎研究基金會(FNRS)負責資助比利時法語區研究人員。請中方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一、 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無領域限製。

  (二)資助強度: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0萬元/項。FWO資助強度為每年總共不超過7周的出訪及接待費用,FNRS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5萬歐元/項。

  (三)資助內容

  1. 對於與比利時荷蘭語區人員合作的中方申請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中國研究人員訪比的國際旅費(機票為經濟艙)和比方研究人員來華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FWO負責資助比方研究人員訪華的國際旅費和中國研究人員訪比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

  2. 對於與比利時法語區人員合作的中方申請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中國研究人員訪比的國際旅費(機票為經濟艙)和在比期間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FNRS負責資助比方研究人員訪華的國際旅費和在華期間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

  (四)項目執行期:2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申請資格

  (一)中方申請人須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在研項目的主要參與者作為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並經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

  (二)中比雙方申請人需分別向NSFC和FWO或FNRS遞交項目申請,對於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注意:FWO要求,與比利時荷蘭語區人員合作的中方申請人和所有參與人都必須在http://www.fwo-eloket.be/FWO.ELoket.WebUI/Login.aspx完成注冊(已注冊的用戶隻需更新個人信息)。賬號申請需要24小時,建議盡早完成注冊,未注冊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更多關於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 限項規定

  (一)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製。

  (二)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製。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FWO(中比)或NSFC-FNRS(中比)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

  (四)更多關於限項規定的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 申報要求

  (一)在線填報申請書路徑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係統(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係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麵;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麵;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麵。

  與比利時荷蘭語區人員合作的中方申請人請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FWO(中比)”,與比利時法語區人員合作的中方申請人請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FNRS(中比)”,然後按係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麵。

  (二)在線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線填寫並提交中文申請書外,中方申請人須將下列材料上傳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

  1. 比方申請人和來訪人員的個人簡曆;

  2. 合作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中比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內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簽署合作交流協議。

  (三)申請書填寫說明

  中比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雙方依托單位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致。

  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應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擬開展的研究工作內容。出訪人員必須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課題組成員,不包括學生,可包括在職碩博士研究生。

  項目資金預算表僅填寫序號第9項“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本項目無間接費用。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照“項目執行計劃”的內容,按交流年度為出訪人員的國際旅費、來訪人員的住宿費、夥食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製定詳細預算。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視為無效申請,如有疑問,請致電歐洲處。

  五、 結果公布

  2020年年底網上公布審批結果,獲批準的合作項目自2021年1月開始執行。

六、材料受理

更多關於項目申請的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比利時弗蘭德研究基金會、比利時法語區基礎研究基金會合作交流項目指南有意向申報的老師請提前聯係科技處,並按照指南要求盡快撰寫申請材料。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2020520日。

聯係電話: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合作協議模板.doc


科技處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