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通知公告
關於開展第四批西海岸新區創新類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20-04-10 訪問次數:1138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人才支撐戰略,加快高層次人才集聚,根據《關於實施“梧桐樹”聚才計劃的若幹政策》(青西新人組〔20181號)和《新引進培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實施細則》(青西新人社〔202010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新區第四批創新類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和支持重點

創新類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工作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專業評審、分類評價的原則。重點突出藍色、高端、新興及鄉村振興等產業領域,重點引進一批能夠引領新區海洋經濟跨越升級,服務美麗新區建設的高層次人才。

二、申報範圍及條件

(一)申報範圍:2018731日以來從區外引進、擬引進的各類人才以及2018412日以來自主培育的市級及以上創新類高層次人才(具體範圍參照本通知“(五)可直接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申報規定”)。

(二)基本條件

1.引進的創新類高層次人才(團隊)須符合新區重點產業領域;

2.一般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曆(學位),或副高級及相當專業技術職務(技術等級);有較強創新創業能力,所從事崗位與專業背景相匹配,能在所從事領域發揮重要骨幹作用;

3.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1965年以後出生),獲得省級及以上人才方麵的綜合性榮譽稱號,且貢獻為較突出的高層次人才年齡限製可適當放寬;

4.全職在校工作,與學校簽訂不低於3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勞動)合同。外籍高層次人才須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等證件,每年累計在校工作時間不得少於6個月。同時,在新區落戶或繳納社會保險,並在新區納稅。

(三)具體條件

新區創新類高層次人才包括頂尖、領軍、緊缺三個層次,申報人員根據實際自行確定唯一申報層次,由評審委員會根據業績情況進行評估認定,不跨層次認定,三類人才的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1.頂尖人才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的核心技術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且具有市場潛力並能實現產業化的高層次人才;

2)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或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產品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或具有豐富的經營管理、資本運作經驗,業績突出、業內知名;或國內外某一學科、技術領域內的學術技術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

2.領軍人才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具有市場潛力並能實現產業化的高層次人才;

2)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或相關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具有國內領先的技術創新或科研水平,或者精通相關領域業務,業績影響較大的專業技術或經營管理高層次人才。

3.緊缺人才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或相關機構關鍵崗位工作經曆,其專長和經驗屬於新區產業發展急需的優秀人才;

2)能夠突破生產關鍵技術或掌握核心部件製造工藝的專業技術(技能)人才;

3)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研究生、高級專業人才或其他緊缺人才。

上述年齡和工作年限的時間截止日期為2020229日。

(四)人才範圍界定

參加申報的高層次人才指從新區以外引進的以及新區自主培育的創新人才,已認定的新區高層次人才和“一事一議”高層次人才不在受理範圍。

(五)可直接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申報規定

1.可直接認定為頂尖人才的:國際性重要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世界級水平科學家、中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及發達國家院士、國家高端專家、“萬人計劃”、“長江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2.可直接認定為領軍人才的:山東省“泰山學者”工程係列人選及外省相當層次稱號獲得者、青島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

2018412日以來新區新當選的以上創新人才可參照上述標準直接認定。以上高層次人才需要按程序進行申報,但不參加評審。

三、申報材料及時間

(一)申報材料

1.《青島西海岸新區創新類高層次人才申報書》(附件1,用人單位意見由學校統一填寫蓋章)

2.《青島西海岸新區第四批創新類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推薦人選彙總表》(附件2

3.證明材料:(1)在新區落戶或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外籍高層次人才還須提供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等證件複印件;(2)在新區納稅證明;(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協議複印件;(4)榮譽稱號證明;(5)學曆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學曆認證證明)複印件;(6)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7)獎勵證書複印件;(8)任職經曆證明材料;(9)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複印件或證明材料;(10)近五年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11)年薪收入證明;(12)其他能夠證明人才創新能力的材料。(擬引進人選提供以上第3-10項證明材料)

《申報書》使用A4紙正反麵打印,一式10份,證明材料須按上述順序用A4紙膠裝成冊1份(製作封麵,並添加頁碼、目錄,詳情參見《申報書及證明材料填寫說明》(附件3))。申報材料上報時需提供全部證明材料原件,原件由本人攜帶至申報審核地點,現場審核確認後退還本人,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請申報人將《申報書》、證明材料單獨裝袋,文件袋封皮標注申報人姓名、申報單位、產業領域、申報層次。彙總表由各學院審核彙總後,須學院領導簽字加蓋公章上報學校。

(二)電子材料

申報人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電子版材料要與紙質版材料完全一致,申報書為word格式,證明材料為一個PDF文檔,命名方式為“姓名+申報書”、“姓名+彙總表”、“姓名+證明材料”。

(三)申報時間

申報無限額要求。各單位嚴格審核申報人選的資格條件和提報材料,認真組織開展申報工作。請於2020424日前將申報人選材料彙總後報送至辦公樓1202-3房間,電子版材料發送至xuht@upc.edu.cn

學院申報時間:申報人請於2020422日前將材料報送至工科樓B341,電子版材料發送至zxyzxy2009@163.com

四、其他事宜

根據《關於實施“梧桐樹”聚才計劃的若幹政策》和《高層次人才業績評估實施細則(修訂)》(附件4、5)落實相關待遇。擬引進的創新人才,評價認定後先行入庫(入庫管理期為一年,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計算。因非人為因素導致無法按期出庫的,經本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同意後可酌情延期,但延長時間不超過6個月,到期後仍無法滿足出庫條件的,視為無法出庫,不再納入本批次高層次人才管理範圍),待正式引進後再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駐區高校引進的和自主培育的創新人才生活補貼按50%的比例享受。

五、聯係方式

聯係人:徐昊天

聯係電話:0532-86981882

申報附件材料.rar


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

20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