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於印發<關於實施“梧桐樹”聚才計劃的若幹政策>的通知》(青西新人組〔2018〕1號)、《關於印發<新引進研究生生活補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青西新人社〔2018〕127號)精神,現就申領西海岸新區新引進研究生生活補貼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補貼範圍
2018年4月12日以後首次來新區(不含青島保稅港區)就業,且符合青島市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的研究生。
二、申領條件
(一)2018年4月12日之後首次來新區就業;
(二)申報補貼人員須符合《關於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號)(附件3)在青就業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條件。
可參考通知:http://rsc.upc.edu.cn/2019/0906/c2348a215063/page.htm
三、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博士研究生300元/月、碩士研究生200元/月的標準發放。
(二)補貼期限:補貼按年申報,審核通過後一次性發放,發放最長不超過36個月。
四、申報辦法和材料
(一)申報辦法
1.本次申領時限為:2018年4月-2019年12月,必須要與首次申領青島市住房補貼起始時間一致。
2.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二)申報材料
1.《新引進研究生生活補貼申請表》(附件1);
2.《新引進研究生申領生活補貼情況彙總表》(附件2)。
(三)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彙總申報情況,於5月25日上午12:00之前將附件1與附件2的電子版發送至郵箱:liuxiaoyi@upc.edu.cn,無須報送紙質版。
學院申報老師請於5月24日之前將附件1與附件2的電子版發送至郵箱:zxyzxy2009@163.com。
五、聯係方式
聯係人:劉曉怡
聯係電話:0532-86983380
人事處
2020年5月20日
附件3:《關於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