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瑞典科研與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STINT)的雙邊工作計劃,雙方將在2020年共同資助中國與瑞典科研人員在科學研究基礎上開展的合作交流(含小型雙邊研討會)項目。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無領域限製。
(二)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40萬元/項(本項目無間接費用),瑞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60萬瑞典克朗/項。中方經費填寫僅限經費預算表格中的第9項“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欄。
(三)資助內容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中國研究人員赴瑞典的國際旅費和在瑞典訪問期間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以及中瑞小型雙邊研討會費用;瑞典科研與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資助瑞典研究人員來華的國際旅費和在華訪問期間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以及中瑞小型雙邊研討會費用。
(四)項目執行期
3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二、申請資格
(一)中方申請人須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在研項目的主要參與者作為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並經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
(二)中瑞雙方申請人須分別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和瑞典科研與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STINT)遞交項目申請,單方提交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瑞方申請指南詳見:
https://www.stint.se/en/program/joint-china-sweden-mobility/。
(三)更多關於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規定
(一)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製。
(二)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STINT(中瑞)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
(三)更多關於限項規定的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申報要求
(一)在線填報路徑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係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係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麵;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麵。
2. 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麵,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STINT(中瑞)”,然後按係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號(作為負責人承擔的3年期及以上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麵。
(二)在線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線填寫並提交中文申請書外,中方申請人須將下列材料上傳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
1.英文申請書。雙方申請人須共同完成英文申請書(撰寫說明見附件1),並作為附件在ISIS係統中提交。
2. 瑞方申請人及參與人的簡曆。
3.合作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2)。中瑞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內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簽署合作交流協議。
(三)申請書填寫說明
中瑞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雙方依托單位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致。
基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瑞典科研與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對優秀青年人才交流與合作的重視,本項目鼓勵雙方申請人通過項目加強優秀青年研究人員的培養,並建立新的科研合作關係。申請書正文中應突出優秀青年研究人員(含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在中瑞合作交流及研討會中的參與,並說明本項目將如何推動建立新的合作關係或創立全新的合作研究內容。
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應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擬開展的研究工作內容,以及雙邊研討會的日程安排和擬參加研討會的人員信息。
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照“項目執行計劃”的內容,按交流年度為出訪人員的國際旅費、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以及中瑞小型雙邊研討會製定詳細預算。
(四)報送材料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後,應於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ISIS科學基金網絡係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ISIS科學基金網絡係統中下載模板,打印填寫後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無需提供紙質材料。項目獲批準後,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並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係人。
五、結果公布
2020年年底將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審批結果。
六、項目受理
更多有關項目說明,請查看《項目指南》。請有意向的老師,提前與科技處科研管理科取得聯係。聯係電話86981837。
學校受理時間截止到2020年8月30日。
科技處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