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麵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幹意見》(國發〔2018〕4號)精神,充分發揮基礎研究對科技創新的源頭供給和引領作用,產出更多“從0到1”的原創性成果,科技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學基金委聯合印發了《加強“從0到1”基礎研究工作方案》(國科發基〔2020〕46號),現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舉措,請一並貫徹落實。
1.加大青年科研人員基礎研究支持力度。省自然科學基金每年安排不低於40%的資金用於支持40周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並逐步提升至60%。對不超過35歲、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數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博士來魯創新創業的,直接給予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等項目支持。對38歲以下申請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40歲以下申請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進入最後評審階段未獲立項的,直接給予省優秀青年、省傑出青年基金項目支持。
2.推進基礎研究平台、人才、項目一體化。整體構建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山東省實驗室、山東省重點實驗室組成的實驗室體係。對在建省實驗室、績效評估優秀及正式申報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省重點實驗室,可擇優定向委托申報省重大基礎研究項目。賦予啟動建設的省實驗室人財物自主權,人才密集、符合條件的省實驗室可申請開展自主評聘,自主設立科技項目視同省科技計劃項目,重點引進的人才團隊擇優納入省級人才工程。發揮山東國家應用數學中心作用。
3.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基礎研究主力軍作用。強化一流學科、一流大學和一流科研機構建設,推進科教融合,建立分類評價機製,對重要研究領域方向、省級以上優秀創新團隊給予滾動支持、穩定支持。推動一流學科省重點實驗室全覆蓋。
4.加快高能級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進山東高等技術研究院、山東能源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打造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等國際影響力的重大基礎研究平台,強化數學、物理、化學等核心基礎科學,以及生命、材料、信息、能源、環境科學等前沿交叉應用基礎科學研究,探索基礎研究與產業應用貫通機製。
5.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落戶。支持一批大科學裝置和科研基礎設施落地山東,為實施大科學計劃、大科學工程,爭取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提供科研設施基礎。
6.支持企業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開展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深度合作,聯合建設省和國家重點實驗室。科研人員轉化自有技術成果、創辦領辦成長型高科技企業的,省自然科學基金等各類科技計劃擇優傾斜支持。設立省自然科學基金區域(企業)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引導地方財政、重點行業、領軍企業加強基礎研究投入。
7.創新基礎研究項目評價和管理機製。打破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曆、唯獎項等評價導向,突出原始創新導向,推行國際專家和“小同行”評價,實行代表作評價、長周期評價。探索非共識項目支持機製,推行熱點項目隨時申報、重大研究任務“揭榜製”,對取得原創性重大突破的給予滾動支持。建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容錯機製。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對科研不端行為實行“零容忍”。
8.開展基礎研究科研經費“包幹製”試點。在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優秀青年基金和傑出青年基金項目中開展科研經費“包幹製”試點,項目經費實行定額包幹資助,賦予項目負責人經費支配權。同時省級財政預算安排山東省農科院、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山東省醫科院)用於實施科技創新工程等資金中適合試點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科研項目經費,原則上選取一定比例經費納入試點範圍,山東高等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可依托省級財政預算安排資金,結合自身實際適時組織開展試點。
9.推動基礎研究開放合作。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世界500強企業、央屬企業等來魯設立研發中心,與我省產業基礎優勢結合,在前沿科學領域布局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引導支持與京津滬、長三角等“三小時城市圈”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建立基礎研究合作機製。支持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承擔者與海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機構、大企業合作開展重大基礎研究。
附件: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學基金委關於印發《加強“從0到1”基礎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