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中心、實驗室負責人: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營造良好的實驗室安全文化氛圍,建立規範化實驗室,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學校決定組織開展2020年度實驗室安全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全校所有教學、科研實驗室。
二、檢查內容
本次檢查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於開展2020年度高等學校教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和《教育部科技司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研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主要內容包括:實驗室管理製度建立和運行情況、安全責任製度落實情況、資質和基本設施運行情況、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範培訓情況、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危險品處理情況、安全教育及應急預案設立情況等。
三、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分學院自查、學校檢查和整改提高三個階段進行。
1.學院自查(12月7日至12月11日)
各所、中心、實驗室負責人參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0》(見附件1),對所轄實驗室從安全責任體係、安全運行機製、安全宣傳教育、安全專項檢查、安全應急能力、安全基礎工作等方麵逐項對照完成情況,並將已有材料分類整理備查。
各所、中心、實驗室負責人對所轄實驗室進行自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學院檢查定於12月9日(本周三)下午2點開始,請各實驗室留人以待檢查。
2.學校檢查(12月14日至12月18日)
學校聘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和組織校內專家同步開展現場檢查,具體工作包括: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學院自查報告和記錄、規章製度、人員培訓、安全檢查台賬、整改報告等。
實施現場檢查:選定若幹實驗室作為檢查對象進行現場核查。
3.整改提高(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5日)
學校整理各單位實驗室安全問題隱患,在檢查結束一周內,形成報告並書麵通知到單位。
各單位在收到書麵通知後,結合本單位實驗室管理實際進行整改,於2021年1月5日前提交實驗室安全隱患整改報告。
四、工作要求及其他
1.各所、中心、實驗室負責人應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按照學校部署,認真梳理所轄實驗室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組織開展所轄實驗室自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全麵提升師生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監管責任體係和常態化自查機製。
2.請實驗教學中心認真梳理2020年度實驗室工作的基礎上,完成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見附件2),並於2021年1月5日前交實驗室管理科。本次實驗室安全檢查與學校每年組織的實驗室檢查評比一並開展,學校將依據檢查結果評選出優秀教學實驗室,並進行表彰及獎勵。
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聯係人:王紹蘭聯係電話:86983387
學院聯係人:趙曉燕 聯係電話:869817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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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