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崗位設置與聘用辦法》(中石大東發〔2019〕10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學校決定組織實施2020年崗位聘期期滿考核和中期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員範圍
1.期滿考核: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聘期期滿的事業編製人員。
2.中期檢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聘期期滿的事業編製人員、學校人事代理人員。
二、考核、檢查內容
1.期滿考核:以崗位聘用合同中的崗位職責與任務為依據,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進行考核,並確定期滿考核結果。
2.中期檢查:以崗位聘用合同中崗位職責與任務為依據,對教職工師德師風、履行崗位職責情況、能否按期完成聘期任務進行評估,並做出中期檢查結論。其中,聘用在教師崗位的主要考察其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公共服務等方麵的履職情況;聘用在思政教師崗位的主要考察其在學生的教育管理等方麵的履職情況;聘用在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的主要考察其在業務工作、專業研究等方麵的履職情況;聘用在管理崗位的主要考察其在管理服務、調查研究等方麵的履職情況;聘用在工勤技能崗位的主要考察其在工作技能、服務能力等方麵的履職情況。
三、考核、檢查結果及應用
1.期滿考核:結果等次及應用分別按中石大東發〔2019〕11號、中石大東發〔2019〕12號、中石大東發〔2019〕13號、中石大東發〔2019〕14號文件執行,其中教師崗位、思政教師崗位聘期考核優秀的標準按2018年公布的《教師、思政教師崗位聘期考核優秀基本條件》(附件1)執行。
2.中期檢查:中期檢查結論分為“已完成聘期任務、預計可完成聘期任務、完成聘期任務困難”三個等次。
對於師德師風優良、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提前完成聘期任務的,中期檢查結論可確定為“已完成聘期任務”;對於師德師風優良、較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聘期任務核心指標過半的,中期檢查結論可確定為“預計可完成聘期任務”;其他情況的中期檢查結論確定為“完成聘期任務困難”,對於完成聘期任務困難的教職工,相關單位應逐一做出具體分析,幫助其製定後續工作計劃,加強指導和督促工作。
四、考核、檢查程序
1.期滿考核:各係列崗位分別按中石大東發〔2019〕11號、中石大東發〔2019〕12號、中石大東發〔2019〕13號、中石大東發〔2019〕14號文件執行。
2.中期檢查:按照個人自評、單位檢查、學校審核的程序進行。
五、工作安排
期滿考核及中期檢查工作暫按以下日程進行,若有調整,另行通知。
1.2020年12月23日前,各二級單位將《崗位設置與聘用工作組人員情況表》(附件2)報送至辦公樓1204房間。
2.2020年12月25日前,個人(工勤技能崗位人員除外)完成“教工一張表”數據的新增,二級單位完成“教工一張表”數據的修改及審核。數據新增、修改及審核要求見附件3。
3.2020年12月27日前,個人(工勤技能崗位人員除外)完成聘期考核平台的填報和自評(期滿考核和中期檢查都需要填報和自評),聘期考核平台填報說明見附件4。工勤技能崗位人員如實填報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工勤技能崗位中期檢查表(附件5)
4.2021年1月4日前,二級單位完成教職工期滿考核和中期檢查材料的審核及公示。
5.2021年1月8日前,二級單位完成本單位的期滿考核和中期檢查工作並報送結果。
六、其他有關規定
1.在考核工作中,相關人員須嚴格執行《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崗位設置與聘用辦法》(中石大東發〔2019〕10號)中要求的工作紀律。各級組織機構的組建須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的回避製度。
2.期滿考核和中期檢查材料中的工作業績應為現聘期以來取得。期滿考核材料中工作業績的認定按中石大東發〔2014〕95號、中石大東發〔2014〕96號文件中“有關工作業績的說明”執行;中期檢查材料中工作業績認定按中石大東發〔2019〕11號、中石大東發〔2019〕12號、中石大東發〔2019〕13號、中石大東發〔2019〕14號文件執行。
3.本通知中考核優秀標準涉及的獎勵、項目、論文期刊分類按照《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教學獎勵、教學項目、教學論文期刊分類目錄(2018版)》和《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科研獎勵、科研項目、科研論文期刊分類目錄(2018版)》執行。
4.在東營校區工作人事關係隸屬於教學院部的教職工由東營校區綜合辦公室進行考核、檢查。
5.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七、聯係方式
聯係電話:86981806
郵箱:rsc@upc.edu.cn
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