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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基金申報】關於申請國家自然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譚樹成 發布時間:2021-02-04 訪問次數:890

為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人才資助體係,充分發揮科學基金引進和培養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優秀青年人才回國(來華)工作,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基金委)自2021年起,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

一、項目定位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勵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麵已取得較好成績的海外優秀青年學者(含非華裔外籍人才)回國(來華)工作,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性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幹,為科技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二、資助模式

1.資助強度:100-300萬元。

2.資助期限:3年。

三、申請人條件

1.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91日以後

3具有博士學位

4)研究方向主要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

5)在2021430日前,一般應在海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獲得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且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工作經曆;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且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等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傑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7)申請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工作,或者201991日以後回國(來華)工作。獲資助通知後須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全職回國(來華)工作不少於3年。

2.限項要求

1)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執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限項要求,同層次國家人才計劃隻能申請或承擔一項,不能逆層次申請。

2)當年申請或正在承擔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不得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

四、申報說明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需按照項目指南要求,與學校簽訂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協議,於322日以後登錄信息係統(https://isisn.nsfc.gov.cn/),在線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申請人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實行無紙化申請方式,申請人應當按照申請書填報說明和撰寫提綱的要求用簡體中文或英文在線填報申請書,並上傳附件、公正性承諾書等材料。

3.請有意向的申請人及時聯係學院科研辦。

4.學校受理項目申請的截止時間為425

五、聯係方式

1.學院科研辦

聯係電話:86981701

郵箱:tsc1980@upc.edu.cn

2.國家基金委

聯係人:張韶陽 雷蓉

聯係電話:+86-10-62329133 62325562

信息係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27021

石工學院科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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