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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申領西海岸新區研究生生活補貼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劉福雲 發布時間:2021-03-02 訪問次數:1175

各位老師:

  根據《關於印發<關於實施梧桐樹聚才計劃的若幹政策>的通知》(青西新人組〔20181)、《關於印發<新引進研究生生活補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青西新人社〔2018127號)精神,現就新引進研究生生活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補貼範圍

2018412日以後首次來新區(不含青島保稅港區)就業,且符合青島市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的研究生。

  二、補貼條件

  (一)2018412日之後首次來新區就業;

  (二)申報補貼人員須符合《關於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號)在青就業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條件。

三、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博士研究生300/月、碩士研究生200/月的標準發放。

(二)補貼期限:補貼按年申報,審核通過後一次性發放,發放最長不超過36個月。本次申領時限為:20184月至202012月,申領人員必須符合青島市住房補貼的申領條件,且申領月份必須要與申領青島市住房補貼的起始時間完全一致,按照個人實際申領月份填報。

四、申報時間和材料

  (一)申報材料

1.《新引進研究生生活補貼申請表》(附件1);

2.《新引進研究生申領生活補貼情況彙總表》(附件2)。

注:銀行賬號需與青島市住房補貼發放賬戶一致。

  (二)請申請補貼的老師於3月11日前將申請表紙質版送B341,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liufuyun@upc.edu.cn學院彙總之後,報人事處

五、聯係方式

電話:0532-86983380

聯係人:劉曉怡

人事處

202032

附件1:新引進研究生生活補貼申請表.doc

附件2:新引進研究生申領生活補貼情況彙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