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經學校研究,現將2021年職稱評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 聘用在教師崗位、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崗位、實驗技術等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六級職員及以上管理崗位人員,在站博士後。 二、晉升方式 除《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職稱評審辦法》(中石大東發〔2019〕6號)中規定的自然晉升、校長提名晉升、破格晉升方式外,根據國家《關於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建立重點人才綠色通道”等相關精神,針對教師係列設立綠色通道晉升方式。綠色通道實行單列指標,單獨評審。 申報人根據申報條件隻能選擇一種晉升方式。 三、評審條件 (一)基本條件 根據《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規範高校教師聘用和職稱評聘條件設置,不得將國(境)外學習經曆作為限製性條件”的要求,不再將有關出國(出境)訪學經曆的要求列入教師係列職稱評審基本條件,具備相應出國(出境)訪學經曆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審。其他評審基本條件仍按《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教師係列高、中級職稱評審條件》(中石大東發〔2019〕7號)《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思想政治教育教師係列高、中級職稱評審條件》(中石大東發〔2019〕8號)《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高教管理研究等8個係列職稱評審條件》(中石大東發〔2019〕9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自然晉升條件 教師、在站博士後按照《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教師係列高、中級職稱評審條件》(中石大東發〔2019〕7號)相關規定執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師按照《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思想政治教育教師係列高、中級職稱評審條件》(中石大東發〔2019〕8號)相關規定執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六級及以上管理職員按照《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高教管理研究等8個係列職稱評審條件》(中石大東發〔2019〕9號)相關規定執行。 (三)破格晉升條件 根據《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的要求,不再將入選人才項目、發表T0論文作為破格晉升教授、副教授的條件。其他破格條件仍按照《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教師係列高、中級職稱評審條件》(中石大東發〔2019〕7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綠色通道晉升條件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達到《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教師係列高、中級職稱評審條件》(中石大東發〔2019〕7號)中基本條件的一至四條,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達到晉升教授業績條件 任現職近5年(任現職不滿5年的為任現職以來)達到晉升教授業績條件。 2.承擔學校戰略布局的重大教學科研任務並做出突出貢獻 在國家級一流專業、一流課程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或承擔學校布局的戰略性重大科研任務,並擔任專題長及以上層次負責人,且取得突出業績或做出重要貢獻。 四、評審組織 教師係列二級職稱評審組原則上按教學院部成立。其中東營科學技術研究院、石油工業訓練中心根據申報人學科方向與相關學院合並成立。 其他係列二級職稱評審組按評審係列分別成立。其中思想政治教育教師由黨委學生工作部(處)負責,高教管理研究係列由黨委組織部負責,工程技術係列由人事處負責,實驗技術係列由教務處負責,出版係列由出版社負責,圖書資料係列由圖書館負責,衛生技術係列由東營校區後勤保障處負責,中小學、幼兒教師係列由附屬中學負責,會計(經濟、統計、審計)係列由財務處負責。 二級職稱評審組,學校高、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委組成及遴選按照《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職稱評審辦法》(中石大東發〔2019〕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評審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2021年職稱評審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如下,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一)個人申報及資格審查。3月11日至3月21日,完成職稱申報及資格審查。符合評審條件的人員,完善“教工一張表”,登錄學校“e站通”服務平台填報《職稱評審一覽表》,並將相關支撐材料(含教案)原件或有效複印件報送二級職稱評審組。二級職稱評審組須嚴格對照支撐材料對《職稱評審一覽表》的有效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並在職稱服務平台中提交審查意見。 (二)二級職稱評審組公示申請材料。3月22日至3月26日,二級職稱評審組將申報人的《職稱評審一覽表》、相關支撐材料(含教案)原件或有效複印件在本單位進行公示。 (三)學校公示申請材料。3月29日至4月2日,學校在全校範圍內公示晉升高級職稱人員的《職稱評審一覽表》。 (四)學校公布評審指標。4月3日至4月4日,學校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根據通過資格審查情況確定並下達各二級職稱評審組推薦指標。 (五)二級職稱評審組評審、公示。4月5日至4月19日,二級職稱評審組確定評委名單(附件1)並報學校備案;二級職稱評審組完成評審、公示,並向學校報送結果(附件2)。 (六)同行專家評審。4月20日至4月21日,二級職稱評審組向學校報送評審材料和推薦晉升正高級職稱人員的同行專家評審材料。4月22日至5月22日,學校組織晉升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評審工作,二級職稱評審組組織晉升副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評審工作並報送同行專家評審結果。 (七)學校評審、公示。5月23日至5月30日,學校完成職稱評審並進行公示。 六、評審工作要求和評審紀律 在材料審核、資格審查、推薦評審等環節中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製,一旦出現問題將逐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評審紀律按照《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職稱評審辦法》(中石大東發〔2019〕6號)文件相關規定及《關於重申職稱評審、聘期考核與崗位聘用工作紀律的通知》(人事發〔2019〕2號)文件執行。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關於業績認定。二級職稱評審組在資格審查中,業績認定有疑問的,請聯係相關職能部門。其中本科生教學工作量、授課門數、教改項目、教學成果獎勵、教學論文、教材等聯係教務處,研究生教學和培養工作量、授課門數、教改項目、教學成果獎勵、教材等聯係研究生院,留學生教學工作量、授課門數等聯係國際教育學院,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獎勵、科研論文等聯係科技處,課程教學質量評價結果、教學比賽結果等聯係黨委教師工作部、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二)關於回避製度。各級評審組織組成須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的回避製度。 (三)關於公示期限。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各級公示的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四)關於任職服務期限。晉升高級職稱的人員,繼續實行任職服務期限製度,服務期四年,違約責任等按崗位聘用合同執行。 (五)關於評審費。評審費標準按《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規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6〕4號)文件規定執行:評審高級職稱360元;委托山東省評審高級職稱660元;評審中級職稱160元。 (六)關於人事代理人員職稱評審。學校人事代理人員職稱評審按照學校事業編製人員管理;對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的企業人事代理人員,符合晉升條件的可以委托學校評審。 八、其他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聯係電話:86981806 電子郵箱:rsc@upc.edu.cn 附件4:職稱評審相關文件 附件5: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教學、科研分類目錄(2018版)
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