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魯科字〔2021〕63號)有關規定,為落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重大基礎研究項目指南征集、重要基礎研究成果需求征集常年受理“三個常態化”改革精神,現就省自然科學基金(以下簡稱省自然基金)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基金項目申報常態化
省自然基金項目實行常年申報、定期評審、年度支持。青年、麵上、優青、傑青項目實行科研經費“包幹製”,申請人無需編製經費預算;重大基礎、聯合基金需根據發布的指南對應申報。
(一)申報條件和項目類別
1.申報條件
(1)申報人須為我省行政區域內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含中央駐魯單位)、新型研發機構的正式全職科研人員。強化應用導向,鼓勵支持成長型科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全職科研人員申報。
(2)項目申請人同一申報年度僅限申報1項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含省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
(3)根據《省科技計劃限項申報規定》,有2項及以上在研各類省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報。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人員有3項及以上在研各類省科技計劃項目(含課題)的,不得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課題)。主要參與人員指除項目負責人以外的前三位科研人員。
(4)連續兩次申報省自然基金未獲得資助的,暫停一年申報資格。
(5)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以獲得國家基金委相關學部蓋章結題證明通知材料為準。承擔過相關在研項目的,不允許再次申報同類項目(麵上項目除外)。該通知發布之前,屬於正常結題範疇的,已完成結題報告提交並經推薦單位審核通過的可以申報。應結題未結題、延期結題和項目終止的項目負責人,暫停省自然基金項目申報。
(6)2021年度已申請項目的建議待立項信息明確後再行決定是否申報。
(7)執行省科技廳省級科技計劃其他限項規定要求。
2.項目類別及具體要求
省自然基金按照“聚焦前沿,鼓勵探索,需求牽引,交叉融通”的思路,堅持自願申請、公開透明、競爭擇優、公平公正原則,鼓勵按照突出原創(0到1)、聚焦前沿、需求牽引、交叉融通等不同的科學問題屬性,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
(1)青年基金。充分發揮“第一桶金”作用,支持35周歲以下、未承擔過省、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青年科技人員自主選題,獨立開展創新性的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5萬元/項。
具體要求:2022年1月1日未滿35周歲,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條件。
年齡不超過35周歲,畢業於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數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機構(按最新版本)的博士,在《關於轉發科技部等部門<加強“從0到1”基礎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發布之日後(2020年8月12日)首次全職來魯創新創業的,申請“直接給予”申報方式的,須提交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博士畢業1年以上簽訂工作合同的還需提供空檔期非在魯工作(學習)證明。國外(海外)留學或工作來魯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回國證明或國外(海外)工作證明。依托單位應加強審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核實,根據情節嚴重將取消申報人當年(當批次)申報資格或限製申報資格3年。全職博士後在申報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項目時,應作出承諾,保證在站周期能覆蓋青年基金項目執行期(一般為3年),且獲得資助後不得變更依托單位。承諾書經本人簽字後報設站單位備案留存,並上傳省自然基金申報係統。已經簽訂不滿3年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的博士後,經與設站單位協商同意後,可重簽或補簽勞動合同,確保符合規定的申報條件。以“非定向就業博士畢業生”或“無人事(勞動)關係人員”身份進站的全職博士後,如在站期間變更身份為“在職人員”的,應在人事關係所在單位申報該項目,並盡快向省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報備身份變更信息。
(2)麵上項目。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礎和發展潛力的科研人員,在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範圍內,瞄準學科發展前沿自主選題,開展具有前瞻性、創新性和較為深入的科學研究,促進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0萬元/項。
具體要求:申報人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從事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正在主持國家、省自然基金項目的不得申報。
(3)省優秀青年人才基金(簡稱“省優青”)。支持在基礎研究方麵已經取得較好成績、發展潛力較大的38周歲以下優秀青年科研人員,為培育有望衝擊省自然科學基金傑出青年基金、國家優青及其他更高層次人才項目做儲備。資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項。
具體要求:申報人2022年1月1日未滿38周歲,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從事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
年齡不超過38周歲,在《關於轉發科技部等部門<加強“從0到1”基礎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發布之日後(2020年8月12日)申請國家優青進入最後評審階段未獲立項的申請人,申請“直接給予”申報方式的,須提交申報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長江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省自然科學優秀青年、傑出青年基金等獲得者不得申報。
(4)省自然科學傑出青年基金(簡稱“省傑青”)。支持40周歲以下在相關研究領域已取得突出成績,有望獲得國家傑出青年基金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資助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開展高水平的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培養學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該類立項項目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項。
具體要求:申報人2022年1月1日未滿40周歲,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從事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在《關於轉發科技部等部門<加強“從0到1”基礎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發布之日後(2020年8月12日)申請國家傑青進入最後評審階段未獲立項的申請人,申請“直接給予”申報方式的,須提交申報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長江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省自然科學傑出青年基金等獲得者不得申報。省優青獲得者在項目執行期的第一、二年不得申報。
(二)申報方式及時間
1.項目申報通過省政府統一服務門戶注冊的個人賬號登陸山東省科技雲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線填報。
2.擬列入2022年度支持的省自然基金項目,網上申報時間為2021年8月9日9:00至2021年12月5日16:00。之後受理的申請項目將滾動到下一年度,以此類推。
3.未盡事宜由省科技廳基礎研究處負責解釋。
二、重大基礎研究項目指南征集常態化
(一)指南領域要求
全年度開放,全領域征集,納入指南庫管理,分領域分年度擇優支持。每條項目指南研究方向隻能涉及一個科學部,並明確至少一個二級學科代碼(參照國家基金委2021年申請代碼規定)。
(二)指南撰寫要求
1.科學性。要聚焦科學問題,提煉精準,導向明確,特色鮮明,具有前沿性;項目指南研究方向應當具備基礎研究特點,避免偏技術應用;項目指南研究方向要具有創新性,避免選取陳舊或重複資助的研究方向,特別需要避免與國家、省自然基金其他已資助項目的重複。
2.規範性。要強調對申請項目的指導作用;充分考慮是否圍繞國家、我省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需求、是否圍繞產業發展中的緊迫需求、是否圍繞國防建設重大需求;應當使用規範的專業術語、語言精練,避免出現語句不通順、字詞重複、丟字少字以及錯別字等問題。
3.包容性。名稱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盡量不出現明顯限製性要素,避免出現指向性過於明顯和競爭性不夠等問題;國內在該領域是否具備研究基礎,並有相關成果,保證有足夠的申請隊伍,申請過程中應有一定的競爭,避免出現“量體裁衣”、“對號入座”的現象。
4.安全性。需防範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風險,有關單位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加強審查和監管。
(三)提報要求
1.為保證征集的項目指南質量,請各單位嚴格把關審核、寧缺勿濫。附件1命名要求:單位名稱+序號+建議方向名稱+建議人姓名;附件2命名要求:單位名稱指南+建議彙總表。附件1和附件2請一並發送至郵箱liuwei2014@upc.edu.cn。
2.擬列入2022年度支持的重大基礎指南網上受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2日16:00。之後受理的申請項目將列入到下一年度,以此類推。
三、重要基礎研究成果征集常態化
(一)需求梳理
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立足我省經濟總量大、產業技術門類齊全等優勢,挖掘、梳理經濟社會發展中關鍵共性和“卡脖子”技術,凝練提出亟待解決的科學問題、原理機理、前沿技術等難題,形成我省基礎研究成果需求。
(二)應用形式
省科技廳彙總征集的我省基礎研究成果需求,提交科技部、國家基金委等尋求支持: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已經資助支持的,可推動有應用前景的研究成果向我省轉化;
2.尚未資助支持的,可進一步凝練成項目指南,推薦給國家和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機構。
基礎研究成果需求全年常態化征集,每月底前經各院部審核推薦,將基礎研究成果需求統計表(附件3)和基礎研究成果需求信息表(附件4)發送至郵箱:liuwei2014@upc.edu.cn
如有其他事宜,請與科研管理科聯係:86981837。
技術支持電話:0531-66777094
附件:
科技處
202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