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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第四屆山東省專利獎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宋爽 發布時間:2021-10-08 訪問次數:433

各位老師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知識產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助力我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全麵提高知識產權的創造質量、運用效益,鼓勵和表彰創新,根據《山東省專利獎勵辦法》,決定開展第四屆山東省專利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本屆山東省專利獎評選設置山東省專利特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山東優秀發明家獎。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山東省專利特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專利為20201231日前獲得授權的國內有效專利(含國防專利及其他保密專利),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

2.申報專利已經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實施,並取得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3.申報專利有相對完善的保護措施,專利授權文本質量高,專利布局嚴密,申報專利被侵權的,專利權人積極采取維權措施,或在國內外重大知識產權糾紛中勝訴;

4.申報專利法律狀態穩定,權屬明確,專利權共有的,取得全體共有人同意;

5.申報專利不存在專利權屬糾紛、專利權無效糾紛、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糾紛;

6.申報專利未曾獲得過中國專利獎或者山東省專利獎。

山東省專利特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我校限申報3項。

(二)申報山東優秀發明家獎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勤業敬業,開拓創新,具備較高的發明創造能力和水平;

2.申報人作為主要發明人,在重點領域擁有多項關鍵核心技術專利,或圍繞關鍵核心技術形成專利群;

3.專利已實施或運用,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

4.上述專利應當保持有效,且不涉及專利權屬糾紛;

5.申報人未曾獲得過“山東優秀發明家”稱號;

6.無其他不適合授予山東優秀發明家稱號的情形。

山東優秀發明家獎我校限申報2項。

三、申報程序及時間要求

獎項申報通過“山東省專利獎勵管理係統”(以下簡稱“評獎係統”)操作完成(登錄地址另行通知)。

1請各單位將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申報項目(人選)彙總表(見附件1)一份報送至科技處成果管理科,電子版請發送至shanbl@upc.edu.cn,屆時科技處將向擬申報人員發放用戶名和密碼,截止時間:1015日;有意向申報的老師請於10月14日下班前將附件1發送至songs1021@upc.edu.cn,學院統一上報科技處。

2、擬申報人員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評獎係統,按提示錄入報獎項目的相關信息,向學校提出推薦申請。截止時間:1020日;

3、學校對錄入的報獎項目進行審核、遴選,給最終推薦的項目發放推薦號和推薦口令,申報人憑推薦號和推薦口令登錄係統後,按係統提示填報、上傳相關資料。截止時間:1028日。

四、其它不明事宜請與科技處成果管理科聯係。

聯係人:單寶來

聯係電話:8698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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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處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