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專項資金預算編製要求,現組織開展青島市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簡稱2021年度)期間的專利創造資助資金申報工作。2021年度的專利創造資助資金申報,按《知識產權扶持政策實施細則》(青市監字〔2019〕328號)有關規定執行。
一、資助項目及資助標準
1、國內授權發明專利:隻有企業可以申報,高校和科研院所都不能申報。
2、國(境)外授權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日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國(境)外授權發明專利。分別按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對同一發明創造在多個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權的,最多按10個國家予以資助。
二、資助申報
(一)證明材料
1.對取得國(境)外授權的發明專利的資助,需提供國(境)外授權發明專利證書封皮和扉頁、扉頁的中文譯本(扉頁和中文譯本均需加蓋學校公章)。
2.對於共同授權的專利項目,申報人是多個共同專利權人的(專利權人為2個以上,且為駐青單位的專利),應委托或指定共同權利人之一辦理資助手續,需填寫上傳委托書(附件1)。
(二)注意事項
1.證明文件(國(境)外授權發明專利證書封皮、扉頁、扉頁中文譯本)加蓋學校公章後,掃描為PDF格式的電子版。
2.取得國(境)外授權的發明專利,需提交《青島市國(境)外發明專利授權資助資金申報表》電子版(附件2)。
3.同時獲得歐洲專利局和歐盟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分別給予資助。
三、材料的受理及報送
請符合資助條件的各專利發明人將相關材料的電子版報送至各單位科研秘書處,由科研秘書彙總後於2021年10月15日前統一報送至科技處成果管理科。不接受個人單獨報送。
各位老師請於10月14日下班前將蓋章掃描後的證明文件(pdf電子版)和附件1《委托書》、附件2《青島市國(境)外發明專利授權資助資金申報表》電子版發送至songs1021@upc.edu.cn。
其他不明事宜請與科技處成果管理科聯係。
聯係電話:86981831
附件2 青島市國(境)外發明專利授權資助資金申報表.xlsx
附件3 我校20200901-20201231的國外授權專利(僅供參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