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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基金計劃書】關於填報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21-10-18 訪問次數:1050

各學院、相關項目負責人:

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填報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關要求

請項目負責人盡快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填報說明》、《批準通知書》及基金委發“填寫項目計劃書”郵件等相關要求,填寫項目計劃書(操作說明見附件1)。需要注意的是:

(一)計劃書

1、修改意見部分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麵上項目:如果《批準通知》所附“項目評審意見及修改意見表”中“修改意見”欄目沒有修改要求的,隻需選擇“研究內容和研究目標按照申請書執行”即可;如果《批準通知》中上述欄目明確要求調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內容等的,須選擇“根據研究方案修改意見更改”並填報相關修改內容。

重點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重大項目等重大重點項目,國家傑青優青項目:須選擇“根據研究方案修改意見更改”,其他相關要求詳見附件2。

2、預算部分

(1)包幹製項目:國家傑青、優青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無需編製項目預算。

2)預算製項目: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計劃書預算表編製說明》等的有關要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標相關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實事求是編製項目預算。

① 科目:直接費用應按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個類別填報,每個類別結合科研任務按支出用途進行說明。

② 設備費:填報時,對單價≥50萬元的設備詳細說明,對單價<50萬元的設備費用分類說明

③ 對合作研究單位資質及資金外撥情況、自籌資金進行必要說明。

(二)申請書簽字蓋章頁(即申請書最後兩頁,雙麵打印,一份)

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本人應在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上簽字。

合作研究單位應盡早加蓋公章,公章應與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一致。

境外人員如本人未能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應附本人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和所承擔的研究工作。

(三)合作協議(僅有合作單位且有外撥資金的需要)

如項目有合作單位,且有合作研究外撥資金的,項目負責人應與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參考模板),雙方簽章後,與《計劃書》一並交各單位科研秘書。

二、時間安排

1、10月21日前,項目負責人在線提交計劃書,院部與科技處依次審核。

2、11月1日前,通過基金委審核後,項目負責人打印紙質版計劃書(一式兩份,雙麵打印,並將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訂在其中一份計劃書之後報送至各單位科研秘書處。電子版和紙質版計劃書內容應一致。

3、11月2日前,各學院科研秘書將紙質版計劃書(其中包含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統一報送至科技處。

4、科研管理部門、財務管理部門簽章及依托單位公章將由科技處集中加蓋,申請人無需跑腿。


請按照以上規定及時提交電子版計劃書,並報送紙質版計劃書和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未說明理由且逾期不報計劃書或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者,視為自動放棄接受資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者,將視情況給予暫緩撥付經費等處理。

如有問題,請谘詢各單位科研秘書或科技處。


院部

電話

地學院

86983073

石工學院

86981701

化工學院

86981711

機電學院

86983310

儲建院

86981826

材料學院

86983670

新能源學院

86983813

海空學院

86983826

控製學院

86981335

計算機學院

86981339

經管學院

86983290

理學院

86983209

科技處 0532-86981837


附件1:如何填報項目計劃書

附件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填報說明(供參考)

附件3項目清單(有合作單位)


科技處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