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相關項目負責人:
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填報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關要求
請項目負責人盡快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填報說明》、《批準通知書》及基金委發“填寫項目計劃書”郵件等相關要求,填寫項目計劃書(操作說明見附件1)。需要注意的是:
(一)計劃書
1、修改意見部分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麵上項目:如果《批準通知》所附“項目評審意見及修改意見表”中“修改意見”欄目沒有修改要求的,隻需選擇“研究內容和研究目標按照申請書執行”即可;如果《批準通知》中上述欄目明確要求調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內容等的,須選擇“根據研究方案修改意見更改”並填報相關修改內容。
重點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重大項目等重大重點項目,國家傑青優青項目:須選擇“根據研究方案修改意見更改”,其他相關要求詳見附件2。
2、預算部分
(1)包幹製項目:國家傑青、優青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無需編製項目預算。
(2)預算製項目: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計劃書預算表編製說明》等的有關要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標相關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實事求是編製項目預算。
① 科目:直接費用應按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個類別填報,每個類別結合科研任務按支出用途進行說明。
② 設備費:填報時,對單價≥50萬元的設備詳細說明,對單價<50萬元的設備費用分類說明
③ 對合作研究單位資質及資金外撥情況、自籌資金進行必要說明。
(二)申請書簽字蓋章頁(即申請書最後兩頁,雙麵打印,一份)
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本人應在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上簽字。
合作研究單位應盡早加蓋公章,公章應與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一致。
境外人員如本人未能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應附本人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和所承擔的研究工作。
(三)合作協議(僅有合作單位且有外撥資金的需要)
如項目有合作單位,且有合作研究外撥資金的,項目負責人應與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參考模板),雙方簽章後,與《計劃書》一並交各單位科研秘書。
二、時間安排
1、10月21日前,項目負責人在線提交計劃書,院部與科技處依次審核。
2、11月1日前,通過基金委審核後,項目負責人打印紙質版計劃書(一式兩份,雙麵打印,並將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訂在其中一份計劃書之後),報送至各單位科研秘書處。電子版和紙質版計劃書內容應一致。
3、11月2日前,各學院科研秘書將紙質版計劃書(其中包含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統一報送至科技處。
4、科研管理部門、財務管理部門簽章及依托單位公章將由科技處集中加蓋,申請人無需跑腿。
請按照以上規定及時提交電子版計劃書,並報送紙質版計劃書和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未說明理由且逾期不報計劃書或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者,視為自動放棄接受資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者,將視情況給予暫緩撥付經費等處理。
如有問題,請谘詢各單位科研秘書或科技處。
院部 |
電話 |
地學院 |
86983073 |
石工學院 |
86981701 |
化工學院 |
86981711 |
機電學院 |
86983310 |
儲建院 |
86981826 |
材料學院 |
86983670 |
新能源學院 |
86983813 |
海空學院 |
86983826 |
控製學院 |
86981335 |
計算機學院 |
86981339 |
經管學院 |
86983290 |
理學院 |
86983209 |
科技處 0532-86981837
附件1:如何填報項目計劃書
附件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填報說明(供參考)
附件3:項目清單(有合作單位)
科技處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