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雙一流”高水平大學建設,更好地服務西海岸新區經濟社會發展,鼓勵全校各科研單位及廣大科技工作者積極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服務,根據《青島西海岸新區“高校校長基金”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青西新校城發〔2021〕1號)和《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西海岸新區高校校長基金”管理使用辦法(試行)》(中石大東發〔2022〕4號)的相關規定,現將2021年度的“西海岸新區高校校長基金”(以下簡稱“西海岸校長基金”)申報通知如下:
一、支持範圍
1.“西海岸校長基金”支持我校已在青島西海岸新區轉移轉化的科技創新、文化藝術等領域項目。
2.“西海岸校長基金”重點支持新一代半導體、高端化工及新材料、海洋生物醫藥、船舶海工、智能家電、汽車、海洋冷鏈、影視文化、新經濟等西海岸新區九大產業鏈等發展方向的創新成果項目,滿足新區九大產業鏈重點企業、重點項目技術需求,促進與新區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優秀創新成果能夠就地轉化、就地產出。
二、申報條件
1.與西海岸新區企業簽訂技術合同的結題時間應為2020年1月1日以後。
2.經學校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人文社科類項目的到款額大於等於5萬元,理工類項目的到款額大於等於15萬元。
3.以學校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成立的科技型公司的注冊時間應為2020年1月1日以後,注冊地址應在西海岸新區。
三、申報與評審
1.學校每年組織一次“西海岸校長基金”資助項目的申報。項目負責人根據《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西海岸新區高校校長基金”管理使用辦法(試行)》(附件1)有關要求,填寫《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西海岸校長基金”資助項目申報書》(成果轉化類填寫附件2、技術轉移類填寫附件3),經所在學院初審後推薦到學校。
2.學校組織校內外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從技術創新性、成熟度、市場前景及預期效益等多維度進行綜合考量,經校內公示後,最終確定資助項目名單及資助額度。
四、補充說明
1.項目負責人將填寫的《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西海岸校長基金”資助項目申報書》(成果轉化類填寫附件2、技術轉移類填寫附件3)於2022年2月24日(周五)下午5:00前發送至郵箱:jszyzx@upc.edu.cn,文件以“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形式命名。
2.項目申報書紙質版(一式三份)加蓋院級單位公章後,報送至國家大學科技園辦公室(行政樓1121房間)。
聯係人:蘇春華
電話:86983018
國家大學科技園辦公室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注:《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西海岸新區高校校長基金”管理使用辦法(試行)》嚴禁通過QQ群、微信群、微博等互聯網平台等進行傳播。
附件1: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西海岸新區高校校長基金”管理使用辦法(試行).pdf
附件2: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西海岸校長基金”資助項目申報書-成果轉化類.docx
附件3: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西海岸校長基金”資助項目申報書-技術轉移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