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確保實驗室安全平穩運行,根據山東省和學校新型冠狀肺炎疫情處置和疫情防控有關工作部署要求,現就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落實落細各項管理製度,做好實驗室的日常管理、服務保障和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為實驗室安全及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
2.疫情防控期間,所有教學實驗項目暫停,科研實驗室有危險性的實驗項目必須在指導老師現場指導的情況下方可開展。請各單位認真落實防控工作要求和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範。
3.疫情防控期間,擬進入實驗室的師生必須滿足學校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製定的檢測、隔離等相關要求後,完成實驗室準入相關培訓後方可進入實驗室。進出人員必須做好出入登記,做到留痕可追溯,實驗室要求每天進行二次以上清潔消毒,保持室內通風良好,並做好記錄。
4.各實驗室負責人要對實驗室做好合理規劃、有序使用,合理安排實驗室人員的數量,避免人員聚集。實驗小組成員在討論實驗內容時保持適當距離。對於異常情況(發熱,體溫≥37.3℃、幹咳、流涕、咽痛等),須及時按照學校疫情信息上報流程上報。
5.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當戴口罩,涉及危化品、高溫高壓設備、氣瓶等重大危險源的實驗室,實驗人員應做好個體防護。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時,非一次性個人防護用品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他人員防護用品混放,使用前後做消毒處理。
6.實驗室啟用前,實驗室責任人負責對實驗室進行檢查,水、電、氣、排風等設施有無故障。實驗設備是否完好,並通電開機確保運行良好。發現問題及時聯係相關部門協調解決。
7.各單位要結合實驗室特點製定切實可行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出現異常情況,實驗室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疫情防控規定立即處置。
實驗室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認識疫情防控期間實驗室安全的重要性,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全力做好實驗安全防護和疫情防控雙重措施,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管理工。
實驗室管理處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