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比利時弗蘭德研究基金會(FWO)雙邊合作協議及後續達成的共識,2022年度雙方將繼續共同資助合作交流項目,以促進兩國科學家之間的合作與交流。
一、 項目說明
(一) 資助領域
數學和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地球科學、工程與材料科學、信息科學、管理科學、醫學。
(二) 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不超過10萬元/項。
(三) 資助內容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中方研究人員訪比的國際旅費(機票為經濟艙)和比方研究人員來華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FWO負責資助比方研究人員訪華的國際旅費和中國研究人員訪比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
(四)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2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人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管理辦法》和雙方達成的共識,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須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及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負責人或參與者(在研項目的參與者作為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或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並經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
(二)比方申請人應符合FWO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並按照要求向FWO提交申請。比方項目指南請見: https://www.fwo.be/media/1024787/nsfc-fwo_gfa_call2022.pdf,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提醒:根據比方對此類項目的要求,中方申請人和參與者需在FWO網站完成注冊(詳見比方項目指南)。
(三)更多關於申請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一)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製。
(二)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製。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FWO(中比)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
(四)《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他限製。
四、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2.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係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係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麵;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麵,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麵。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請選擇合作協議”界麵,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FWO項目(中比)”,然後按係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麵。
3.預算編報。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項目資金預算表僅填寫序號第2項“業務費”,本項目無間接費用。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照“項目執行計劃”的內容,按交流年度為中方研究人員訪比的國際旅費和比方研究人員來華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製定詳細預算。
4.申請書填寫說明。中比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雙方依托單位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致。
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應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擬開展的研究工作內容。項目參與人必須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者參與者。
5.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1)比方申請人和來訪人員的英文簡曆。
(2)合作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中比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內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簽署合作交流協議。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項目申請接收
中方信息係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5月25日。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係人。
五、擬批結果公布
評審結束後,擬批項目將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
六、聯係方式
(一)中方聯係人
徐 進
電話:+86-10-62325351
Email: xujin@nsfc.gov.cn
信息係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二)比方聯係人
Tinne Jacobs
電話:+32-2-5501544
Email: Tinne.Jacobs@fwo.be
七、學校項目受理
請有意向申請的科研人員提前與科技處聯係,電話0532-86981837,郵箱20130089@upc.edu.cn。
為提高申請質量,請於2022年5月25日提前提交預審查。
科技處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