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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國家基金征集2023年度工程與材料科學部重大項目領域建議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李兆愛 發布時間:2022-09-20 訪問次數:265

根據科學基金深化改革要求,為進一步完善重大項目立項機製,工程與材料科學部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麵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項目領域建議。

一、重大項目定位

  重大項目要麵向科學前沿和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及國家安全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學問題,充分發揮支撐與引領作用,超前部署,開展多學科交叉和綜合性研究,推動產生更多原創性重大成果。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突出“需求導向、問題導向”,優先資助具有重要科學研究價值和重大應用前景,並有可能成為新的知識生長點的基礎研究,優先資助能夠帶動學科發展、結合國情並能夠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究。

二、重大項目領域建議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領域建議的要求

  1.所建議的重大項目領域應具有組織實施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從工程應用實踐中提煉科學問題並提出基礎研究內容,科學目標明確、集中,學科交叉性強。

  3.國內具備較好的研究工作積累和研究條件,研究隊伍優勢明顯,且優秀中青年人才儲備充足。

  4.經過較高強度的支持,有望在解決關鍵科學問題方麵取得較大突破,推動產生更多原創性重大成果。

(二)建議人資格

  1.第一建議人應是一線科研人員,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且具有長期從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的經曆。

  2.第一建議人和共同建議人總數不超過5人。

  3.第一建議人和共同建議人同年隻能提出或參與提出1項重大項目領域建議。

(三)領域建議的主要內容

  1.重大項目領域建議依據。結合科學問題的四類屬性,論述與建議領域相關的科學前沿及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著重闡述重大項目領域建議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2.科學目標、核心科學問題及擬開展的主要研究內容。科學目標簡潔明確,核心科學問題要高度凝練並具前瞻性;圍繞核心科學問題擬開展的研究內容須有機聯係、相互支撐,體現學科交叉性。

  3.在相關領域國內已有的工作基礎。說明我國研究隊伍現狀及國際地位,著重論述我國是否具備開展相關研究並取得突破的基礎和條件。

三、立項流程及管理辦法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在廣泛征求科研人員建議和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學科發展規劃和優先發展領域,擇優推薦進入科學部專家谘詢委員會議彙報並討論,經投票表決,遴選重大項目立項領域並製定年度重大項目指南。請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管理辦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34.htm)。

四、重大項目領域建議提交方式

  有意提交建議的個人或依托單位請於2022年10月15日前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提交“重大項目領域建議”(請同時提交PDF格式的電子版本和加蓋依托單位公章的紙質立項建議書各一份)。

  郵 箱:doeminfo@nsfc.gov.cn

  電 話:010-62326884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郵編:100085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重大項目領域建議征集將遵循回避製度,現任工程與材料科學部專家谘詢委員會委員不得作為項目建議人提出立項建議;參與重大項目指南論證和編製的專家,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該重大項目。

附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領域建議模板(2022版)